大家都叫老板覃姐。因为有了这件事,覃姐格外照顾鹿尘。遇到毛手毛脚想揩油的客人,覃姐总会帮鹿尘去挡一挡。尤其是那种强拽着推销员陪酒其实借机耍酒疯的客人,覃姐立即找来两个年轻力壮的服务员,直接把客人架到前面结账,然后逐客出门。
渐渐的,她们熟识起来。
那个没有名字的家伙,就是覃姐介绍给鹿尘认识的。甄诚的描述很精确,那个家伙常穿一袭黑衣,鹿尘还调侃他是不是从来没换过衣服,得到的答复是他觉得黑色衣裤禁脏,所以同款的上衣和裤子常常论打购买,即使换了另一套也看不出有什么不同。
鹿尘发现,那是一个大部分时间都保持沉默的男人。
他不说自己叫什么名字,不和任何前来搭讪的人聊天,不吸烟,也不喝酒,眼神却如鹰隼一般,细致入微地观察周围的一切。
覃姐从未提起和他是什么关系,亲戚或是朋友?鹿尘猜不出。他也没说过为什么每天晚上都出现在候鸟酒吧,来了滴酒不沾,只是默默坐在角落里,坐成一座真人雕塑。
鹿尘想,既然他不主动说,她也就不去问了。他们常常在深夜客人散尽之后,一起坐在酒吧的屋顶吹吹夜风,望着天上的星星发发呆,仿佛世界只剩下他们两人,没有牵手,也没有拥抱亲吻,仅仅肩并肩坐着,鹿尘就先一步沉醉了。
暑假过了半程,鹿尘领到推销啤酒的收入,不多不少,一千元整。她留下购买书籍和必需品的部分,剩余的钱全部拿出来采购了食物、酒和一些生活常备药。
鹿尘向覃姐打听了那个人的住处,乘出租车直奔目的地。那天的她,几乎抱着一种不醉不归的心态,却意想不到地扑了个空。她没有立刻离开,而是选择了固执的等待,从中午等到傍晚,又从傍晚一直等到了子夜。
q市的夏夜,空气中弥漫着淡淡的花草香,静谧之中,偶尔有蝇虫的嗡嗡声飘过。
那个人住的地方,位于闹市区的中心,却是被众人遗忘的陋巷老屋,墙体上写着白色醒目的“拆”字。房子大门上的红漆早已斑驳脱落,泛着刺鼻的铁锈味。门上的锁头也旧的仿佛一掰就开,随时等人闯进去似的毫不设防。
席地而坐,坐得腿脚发麻,鹿尘仍没等到那个人回来。她十分失望,购物袋里的食材都已不再新鲜,鱼死了,菜蔫了,可能只有那一箱红酒没有变质了。
这一带能搬走的人都搬走了,仅存几户没有谈拢条件的人家还在坚守着。鹿尘在这大半天的等待中,没有遇到任何具有威胁的人物。但是此时浓重的夜色,让恐惧一点一滴由她心底升起。
当巷口方向传来一下重似一下的脚步声时,她的心也随那脚步声的节奏,愈发慌乱了。
退无可退,躲无处躲,鹿尘希冀于来人视力不佳看不到自己。等人走近,她才看清,是那个人。路灯昏暗的灯光下,他的黑t恤汗湿了紧紧粘在身上,左臂有一道骇人的伤口,正在淌血。
“这是……”鹿尘不及细问,第一反应是帮他止血。她打开装着药的袋子,从里面翻出纱布绷带,不很专业地为他包扎。
“你怎么知道我会受伤?未卜先知?”他笑了,露出整齐的牙齿。
认识这么多天,鹿尘第一次看见他笑,不由得心慌意乱,“我来看你,也不知道买什么好……除了吃的,就是这些,我想着你们男的免不了磕磕碰碰又不懂照顾自己,外伤药和常用药,我……”
他的吻,封上了她的唇。他吻得非常用力,像是吻过这次没有下一次那般的绝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