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凤此刻只觉得心中一股无名怒火不停的躁动,在深深的吸了口气后,她慢慢的压住心中的火气,面对这么可爱的小萝莉,她只可以露出最和蔼善良的一面。
“没有啊,姐姐没有不高兴!姐姐谢谢你送的钢笔。”
李香儿见云凤露出笑容,便也还以甜甜的笑容,说道:“云凤公主姐姐喜欢就好,香儿还有个小请求,云凤公主姐姐在熟练使用了这钢笔之后,可不可以也写首诗给香儿?”
李香儿自幼便受傅红秀的良好教育,自然是知晓许多常理,例如回礼这件事,她现在心中所想非常简单,那就是自己替哥哥送首诗给云凤公主,然后再替云凤公主给自己哥哥送首诗,这便是一个回礼的过程。
云凤能拒绝吗?能,但是她不忍拒绝,所以她答应了李香儿的要求,只是这钢笔可能要过些时候才能丢了。
送走了小萝莉之后,云凤便立即将那张写诗的纸撕掉了,李震地这样的挑战只会让她更加的愤怒,同时也打定主意待李震地入院之后,定要他好看。
小插曲结束之后,学院又回归正常。
但在学院之外,皇城之内,也有一幕小插曲在上演着,小插曲上演的地方还是在皇城中的一家青楼,春风楼。
虽然说现在时值秋末,但这春风楼的春风确是丝毫不减的。
男人都喜欢聚集在这里享受春风,因为只有这里的春风才能一年四季温暖迷人,一年四季挑动人心。
这里发生的小插曲上演的原因也特别奇怪,乃是因为一件奇特的衣服所致,一件怪异而好看的皮衣。
故事的主人翁叫王二,王二原本是一间酒楼的伙计,幸运的是这间酒楼的掌柜膝下无子,王二做事还算踏实,加上一张嘴甜的似蜜,所以在酒楼干了几年之后,便被掌柜的收做养子。
掌柜离去之后,将酒楼留给了王二,这穷小子也算是咸鱼翻身了。
几年的打拼,王二手头逐渐宽裕,心思便也就多了起来,这春风楼就成了他常顾之地。
晨间,王二如同往常一样,来到衣铺挑几样衣物拾掇一下,随便翻看了几样款式都无甚感觉之后,王二便准备换个衣铺。
见他要走,店铺的掌柜有些急了,这么一个常客而且是大主顾,若是走了,那可是莫大的损失,不过店里的衣物看不上眼这也让掌柜没有办法,后来想起自己少东家昨日叫自己做的风衣和另外两件配套的裤子背心,便抱着死马当活马医的态度让伙计拿出来给王二试试。
王二见衣服怪异,有些不想试穿,但经掌柜的软磨硬泡后终于答应尝试一下。
这一试便试出新鲜了,那流线般的线条,那潇洒不羁的气质,让掌柜的不由眼前一亮,掌柜拉着王二到水镜面前,王二看着水镜中的自己也给惊住了。
他从未想过一件衣服穿上之后能改变自己的气质,甚至于连他自己都有些不认识自己了,这一下王二觉得自己的形象立马拔高了好几个层次,衣服自然也舍不得脱下了。
掌柜见有戏,暗自将衣服的价格翻了倍,让而让掌柜吃惊的是王二这次没有砍价,更别提贵字,爽快的便将钱付了。
穿着一身新装的王二,第一件事便是去春风楼。
这一回来到春风楼,王二感觉到了和平时不一样的眼光,俗话说,哥儿爱俏,姐儿爱俊。
若按平时的穿衣打扮,这些个眼界颇高的姑娘自然是瞧不上王二的,可今日他一来到此地,好几双俏丽的目光便集中到了自己的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