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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最要命的是,他一个今年刚从小村子里出来的、在网吧工作的网管,一个月的工资不过才3000出头,即使老板免掉了他全部的房租和水电还经常给他店里的泡面吃、他在生活上也是节省到只有一双鞋,他也不可能支付得起换肾手术这种对他来说近乎天价的手术费。
可是,他已经把钱交了,交钱的日期还偏偏是5月2日的下午,金额是160000元。
16万!16万!
他除非是在把自己的另一个肾也给卖了,不然哪儿能弄出这么一大笔钱?
刑侦局的探员就这个问题去询问过孙茂远,但孙茂远只能答出其中的6万是网吧老板借给他的,但对剩下10万的来源却拒不回答。
而被害人家中还真的有10万现金。
具体来说,丢失的金额是14.5万,是被害人专门提出来买车的。
动机。
物证。
人证。
一应俱全。
一个晚上,案情急转直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