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虽然是清早,但是在这间被人包下的客栈的大堂里,南宫灵却还是看见了一个一身鹅黄锦衣的男子。
一般人穿这样的衣服,纵然是女子,若是不够白皙也会显得有三分露怯,只是这个男子穿着这样的一身衣服,非但不显得突兀,反而更能衬出他经年的好奇度、好容貌。
只是南宫灵却能够看得出,他的一双眼睛虽生得极好,只是却少了几分神采。这样的浊世清公子居然双目已渺,南宫灵在心中暗自叹了一声“可惜”,原本心中的几分隐约怒气也渐渐的消了下去。
他放重了自己的脚步声,目的是告知对方自己的到来。
这是南宫灵的体贴,也是做人最基本的教养和礼貌。只不过在如今的江湖武林,世风日下,纵然是在那些自诩是名门的江湖门派之中,像是这样有修养有礼貌的人也已经不多了。
只是其实南宫灵大可不必如此,因为早在他方才与店小二交涉的时候,那个人已经将事情的始末听了个清楚。这会儿南宫灵走了过来,他也随之起身,温声道:“原本也是我家行商至此,所以包下客栈,只是此行人数众多的缘故,不曾想给兄台造成如此不便,兄台救人要紧,若是不嫌弃,便用在下的房间吧?”
他的声音不疾不徐,带着安抚人心的味道。南宫灵本以为要费一些口舌,不想却如此顺利,忙道:“多谢兄台,在下南宫灵,日后定有重谢。”
他没有说自己的门派,因为南宫灵接手丐帮虽只有短短一月,但是其手段强硬,手腕灵活,已然让“南宫灵”这三个字代表了丐帮本身。
对方虽然是个气质文雅的锦衣公子,但是南宫灵所料不错,这也果然是个江湖人。在听见了南宫灵的名号之后,那人了然点头,道:“原来是南宫帮主,在下江南花家七子花满楼,和帮主在此相逢,也算是他乡遇故了。”
丐帮总舵地处江南,而花家老宅就在西子湖畔,花满楼说和南宫灵是故知,倒也不算说错。
而江南花家在江南的名气与势力并不在丐帮之下,南宫灵素知花家七子各个出众,幼子花满楼更甚,只可惜天妒英才,此人竟是目盲之人,不知引得多少女子暗暗惋惜。
南宫灵自接手丐帮之后便一直想着拜访花家,花家和丐帮不算是交好,但是也素来井水不犯河水,甚至任慈与花老爷花如令都是豪迈之人,隐约有几分意气相投,这次任慈伤重,任慈所用一切药物都是出自花家药铺,南宫灵便想着以此与花家结个善缘。
未曾想在这里遇见了花满楼,只是如今南宫灵却也知道不是什么还是攀谈的好时机,于是只能谢过花满楼的好意,南宫灵转而三步并做两步的抱着上官丹凤跑到了楼上,将人放置在了床上。
在他和花满楼说话的功夫,玉倾雪已经洗好了手,用一块价值千金的云锦手帕将手上的水珠擦拭干净,玉倾雪从怀中摸出了一个卷好了的小包,里面赫然便是七十二根金针。
“可惜只有七十二根,不过也勉强够用了。”玉倾雪将上官丹凤翻过去,伸手按了按她的脊背,转而便毫不犹豫的下针。
“哎!哎!哎!你怎么这么就扎了?”南宫灵被玉倾雪这个动作吓了一跳,在他的认知里,针灸这种东西,纵然不是斟酌良久,慎之又慎,总也该将衣服褪尽,这才能找准穴位才是。
玉倾雪手下的动作不停,随口道:“花公子也就罢了,你居然还要看一个姑娘脱衣服?”虽然是随口一说,但是玉倾雪语气之中的鄙夷简直都要飞出来。
南宫灵只觉得自己被人在胸口处扎了一刀,那一口气险些都没有上来,他猛的咳嗽了几声,好半晌都没有缓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