娘“嗤”地笑了,“小娘子还是这般,被娘子见到你这样胡坐,又该说了。”
李明明尴尬地笑了,自己这么坐,是因为习惯,而崔莺莺这般坐——是因为叛逆。
李明明没想到千古爱情女神崔莺莺,竟然是个叛逆少女中二病!
不过算算,也对,十七岁的女孩子,还上高中的年纪,自己当年不也叛逆了一把吗?只是没像崔莺莺这样作大死。
崔莺莺这般,应该跟郑氏太过严厉有关。
仔细扒拉崔莺莺的记忆,郑氏出身莱阳郑氏支系,后来嫁给原身的父亲,清河崔氏的支系子崔汾。
到这个时期,山东旧士族势力不断被削弱,嫡系还好,这种支系子弟就难过了。
不过崔汾很争气,凭自身实力少年登科考取进士,家族又使一点力气,从县尉做起,经过十余年的努力,已官至山阳郡太守。可惜,一场风寒,竟然死在了任上。
郑氏有点要强,崔汾性子温和,在教育孩子上大约属于古代的“虎妈猫爸”组合。
崔汾一死,家庭柔顺剂没了,正处在青春期的少女崔莺莺就默默地——叛逆了!
比如“胡坐”,对,就是像现代人那样腿耷拉在前面坐着。其实这时候“胡坐”已经不那么离经叛道了,但是郑氏用老士族的要求来约束崔莺莺。崔莺莺呢,有什么气不顺的,便用回屋“胡坐”以示对抗。
可能是穿到她身上的过,李明明竟然觉得这个熊孩子有点可怜,还有点可爱。
至于和张生这事,李明明叹口气,崔莺莺倒不是叛逆,而是真喜欢张生——也难怪,张生也算挽救自己家的英雄,长得也好看,人也温柔,又写得一手好诗,这么一勾搭,缺爱的小妮子春心萌动了。
至于自荐枕席这种脑残行为,那大约就是叛逆加爱情的综合产物。
李明明把原身给条分缕析了一下,然后便盘算以后怎么办。
张生?李明明知道故事后续,所以崔莺莺再喜欢他,也不能嫁,这哥们儿人品不好。
还是回长安吧,那里婚嫁市场也更大。给崔莺莺找到靠谱的丈夫,自己就算任务完成了。
长安——诗酒风流繁华美好的长安,李明明想想,还真是很向往。
曲水流觞、牡丹花会、胡姬歌舞……啧啧!
正瞎想呢,红娘急急地进来,打发两个小丫头出去,“小娘子,张郎要走了,适才去找娘子辞行了——”
李明明皱眉,张生还拿着之前崔莺莺写的那首约会的诗呢。
原著中张生下作地到处跟人说自己与崔莺莺的事。如今虽没了这些事,张生没什么可叨咕显摆的了,但这首诗在他那终究是个遗患……不行,得要回来。
“你去找张郎,要回我那个写了诗的花笺子。”
红娘不明所以地看着李明明。
“一定得要回来,不然别怪我不讲情分。”李明明淡淡地说。
李明明实在不喜欢红娘,不管是原著,还是这半天的相处,总感觉这是一个套着活泼热心外衣,其实别有用心的人。然而拿她怎么办,一时又没想好。
红娘怔怔地看了李明明半晌,终于福一下,“是。”
李明明有些焦虑地等着,过了好一阵子,红娘才回来。
红娘掩上门,惶惶地跪下,眼里含泪,“婢子无能。张郎说,必小娘子亲去,他才还那个花笺。”
尼玛!耍无赖?!
李明明简直想暴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