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周六,他依旧按时在六点钟起床,下楼去花园晨跑时,想起了什么,突然拐了个弯,打开娱乐室的门,把张着狗嘴扯呼扯得飞起的卓知足残忍的从窝里面摇醒。
“嗷?”卓知足狗眼朦胧,从窝里站起来,没走两步,四只胖爪子一软,又吧唧趴地上睡着。
卓乐已经拿上项圈牵引绳把狗崽子武装起来,又丧心病狂的摇狗崽子,“卓知足,快醒来,晨跑去。”
卓知足:“嗷嗷嗷嗷嗷——”
“你一只哈士奇居然爱睡懒觉,这不科学。”卓乐拉牵引绳。
卓知足一屁股坐地上,死活不让拉走:“嗷呜呜呜——汪——”
卓乐二话不说,直接把卓知足抱起来往外走,还教育道:“你这样不行,战斗力太低是打不过流氓的。”
卓知足划拉着四只胖爪子,毛茸茸的狗脸一脸的生无可恋。
到了花园,呼吸着早晨的新鲜空气,刚刚还一副死狗模样的卓知足立刻满血,被卓乐放地上后,立刻像颗长毛的炮弹一样窜出去,卓乐被它拉了一个趔趄。
“嗷呜呜呜呜——呜呜呜——”
在卓知足糟蹋了几朵蔷薇花后,一人一狗开启了愉快的晨跑模式。
身为一只纯种的哈士奇,卓知足有着哈士奇所有的特性,比如撒手没,比如神经质。
卓乐这儿正按照自己的步调和频率慢跑,卓知足颠颠儿的跟在他脚边,突然疯了似的往右边窜,卓乐一个不防,又被拉了一个趔趄,手中的牵引绳还滑了。
卓知足立刻像被关了十年小黑屋如今重获自由般,撒腿就跑得不见狗影。
然后,卓乐听到了一个苍老的声音,怒道:“蠢狗,走开。”
卓乐立刻不着急了,慢悠悠的在花园里七拐八拐,走到主屋前坪。
卓广盛一身白色绸缎练功服,摆出半马步的姿势,一条灰色背毛的哈士奇狗崽子哈拉哈拉的吐着舌头,围着他上蹿下跳,特别热情。
“爷爷,早。”卓乐忍笑,“您晨练呢。”
卓广盛收起腿脚,站得笔直,努力无视往自己身上扑的狗崽子,训斥卓乐道:“把你的狗带走,不要让它在家里乱跑。”
“爷爷,这我可管不住,哈士奇就是喜欢乱跑的一种狗。”卓乐笑道,还冲卓知足招招手,卓知足充分展示了哈士奇对别人比对主人还热情的特性,无视卓乐,就是要往卓广盛身上扑,“您看,它都不理我,看来它比较喜欢爷爷。”
卓广盛嘴角抽搐,强忍住踹狗一脚的冲动,“养狗也不养条聪明一点儿的。”
卓乐噗嗤一声,实在憋不住,笑了出来。
聪明的狗他还不养呢,要养就养这种撕家狂魔,不撕对的,只撕贵的。
就这不到俩月的时间,卓知足已经撕了卓广盛一百来万了,还打碎了卓昭明心爱的青花瓷瓶,真不愧是他卓乐养的狗。
卓广盛气呼呼,眼瞅着这个晨练被毛茸茸骚扰得练不了了,就要转身回屋。
卓知足欢快的要跟进去,却被卓乐眼疾手快的抓住牵引绳。
“呜呜呜~~~”卓知足围着卓乐转一圈,胖爪子吧嗒吧嗒要跟卓广盛往主屋迈。
“卓知足,回去吃饭了,”卓乐拉拉牵引绳,“我还得去上班呢。”
卓知足表情凶悍的嗷嗷叫了几声,被卓乐无情的拖走。
卓广盛在原地好一会儿,待卓乐走远了,突然把他叫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