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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第十一章
    去宁府躲了一天的清闲,再回府里,柳岩那里却是躲不过去的。

    夫子是一个爱风雅的人,不说琴棋书画样样俱通,却也称得上略知一二。闲住在贾府,除了每日教导贾政二人经义,就爱出些题大家一同赏玩一下。

    这咏梅赏竹的诗会自然是贾赦这等年轻人所喜爱的,却弄得贾政苦不堪言。他本就曾直言:“我自幼于花鸟山水题咏上就平平。”如今夫子的这个想法,可真是要了他的半条命了。

    重生也有不好的地方。他本来是一个娶了妻,有了子,当了老爷的人。万万没想到,有一天他还得经历这种痛苦。

    好在,他还年轻,如今也就总角之年。不就是吟诗作对吗,他学!

    “我今日来的时候正好碰见了同窗好友,他手捧一瓶桃花倒是开的挺艳的。”柳岩手执书卷,一步摇一下,沉浸在书香风流中。

    “今日我们也不必多说,竟就凭着这桃花各显能力,赋诗一首,也算不负这满城春光。”

    贾赦抬头往窗外看,这贾府自然也有桃花的,果真是粉白参半,娇艳喜人。他平日虽不大注意,但到底是一个爱好颜色喜凑热闹的少年郎,此时边看心中边琢磨,不一会就想出了四句。

    贾政在一旁略有些捉急,他极有自知之明,真要他附庸风雅,写一些打油诗是没问题的。就怕写出来的诗不堪入目,贻笑四方。因此,这诗该怎么写他还得细思一番。

    柳岩在一旁煮茶,他姿态从容,一点也看不出落榜举人的焦虑与颓丧。他们这个夫子,似乎天生比旁的考生多了一分风流气韵。贾政受其悠闲的动作影响,心中倒放松了些。

    在龙井的撩人烟雾中,似乎连时光也会慢下来。

    贾赦看起来已得了一首,从窗边离开后就铺着宣纸开始磨墨。贾政斜瞥了他一眼,转过身依旧靠着门盯着桃花发呆。

    花飞花落,残花满地,虽枝上仍旧是花团锦簇,却已有凄美之势。

    好在此时虽有花落,明年却依旧可以期待花开。

    贾赦磨好墨,认真地开始写下心中的腹稿。熟悉的字迹让他思及当初教他练字的祖母。不论生前如何,最后还是尘归尘,土归土。

    柳岩放下手中的茶壶,手捧一杯新茶便朝着贾赦的桌案走去。贾赦的小厮梧桐连忙让开,对于这个夫子,他和二爷的书童雨墨可是一万个害怕。

    真不知大爷二爷怎么能忍下夫子的唠叨,还能达到他的要求的。

    贾赦的字是荣国府的老夫人手把手教出来的,别看他学问不怎么样,一手好字却极抓人眼。

    他擅写小楷,一手字娟秀干净,细看却又隐含一分气势,算是柔中夹刚,只看他的字,就能让人赞不绝口。

    柳岩凑近了,就看到贾赦已写了一句,再看,他动笔不停,当真是胸有成竹。

    轻轻呷了一口茶,柳岩拿过贾赦写的诗,只见那宣纸上写着:

    阳春三月寒未尽,玄都君子迎风生。

    本是梢头清冷客,却作红雨入凡尘。

    章台空沾贵妃怨,桃华又染陈碧恨。

    可堪阴根通灵木,容得世间寂寞魂?

    “大公子所作的诗,倒是挺别致的。”柳岩又呷了一口茶,眼神深邃,说不出他是在品茶还是品诗。

    贾政一看贾赦写完了,不好再多做拖延。自已身子一转,也回到了书桌上。

    他的字很规矩,一如其人,工整刻板,说不上好,却也说不上坏。

    大抵是在朝廷里公文抄多了,他的字简直就是模板刻出来的。柳岩第一次看到的时候,可吓了一大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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