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双击屏幕即可自动滚动
关灯 特大 直达底部
13.夫子
升起来之前就已起来。

    蛮子一大早过来,沈歌已经劈完柴做好了早饭,蛮子惊讶,“今日怎么这样早?”

    “我得去县城看夫子,要早些出发。”

    沈歌从八岁开始就在县城读书,一直读到十五岁考上秀才,才回乡下自己读书。

    吴夫子乃沈歌父亲沈鸿存的老友,沈鸿存死前将儿子托付给吴夫子。吴夫子一诺千金,累年来没少照顾沈歌,沈歌说是吴夫子的弟子,其实跟半个儿子还没两样。

    若不是女儿吴秋喜欢的乃是萧思远,吴夫子还想将女儿嫁给沈歌,与亡友做一对儿女亲家。

    沈歌前些日子病重,一时顾不上那头,现在回想起来,才发现还没给夫子捎话。昨天同窗们已经过来看过他,沈歌估摸着夫子也收到消息了,若他不给夫子捎消息,夫子放不下心,定会抽时间出来看他。

    吴夫子门下学生众多,平日里要坐馆,沈歌不好劳烦他,便想着亲自去看他。

    蛮子听沈歌要去看夫子,毫不犹豫道:“我去跟阿娘说一声,陪你去。”

    “不必,”沈歌笑,“我这一路都走了这么多年了,哪用得着人陪?倒是我一个人用早饭怪无趣,你陪我用早饭就成。”

    蛮子每天都过来帮沈歌打理杂事,沈歌劝都劝不住,又不好直接给钱,于是便喜欢留蛮子用饭。

    沈歌厨艺好,饭也做得精细,用的还是细粮,味道要比蛮子家的好许多,也比较有营养。蛮子还在发育,沈歌希望他能吃好一点,不要亏了身子。

    蛮子心疼沈歌家里的钱粮,大部分时间都用完饭才过来,只有晚上一顿才会陪着沈歌用饭,其它时间能推则推,这次也不例外,他摇摇头,“我已用过饭食,秀才公你自个儿吃。”

    “那再用一顿。”沈歌劝他,“我要傍晚才能归家,天热,饭菜留着怕会馊。”

    蛮子这才坐下来与沈歌一起用饭。他用饭时一直没怎么夹菜,沈歌知道他是故意留给自己,在自己没有吃完之前,就算劝他,他也不会吃,心里不由叹了口气,加快了用餐速度。

    沈歌放下碗之后,蛮子快速将剩饭剩菜包圆,又将碗筷捡去厨房洗,半点不让沈歌沾手。

    用完早饭后,蛮子去上工,沈歌在家里找出一坛酒,一坛辣酱,放在背筐里背着出门。

    沈歌原本还想把自己编写的那本用来给学童启蒙的小册子带上,后转念一想,夫子再传统不过,恐怕不会喜欢这种教学方式,便将小册子放下,免得惹夫子生气。

    这年头牛车驴车不易得,更不必说马车,大部分人去哪都得动腿走着去。

    沈歌家里也没有牛车,整个沈家村,有牛车的人家寥寥无几,哪怕是秀才公,要出门也只能动腿走出去。

    沈歌大病初愈,原本还能走下来的路,现在背着背筐走了不到半个时辰,就觉得累得不成,只能坐在路边的石头上休息。

    沈歌中秀才的时候才十五,是十里八村有名的神童,大伙儿都认识他,不少走这条路的人都跟他打招呼,沈歌一一应了,休息也休息得热热闹闹。

    沈歌在路边坐了一会儿,有人赶着牛车路过,见沈歌热得满脸通红地坐在路边休息,忙停下来招呼他,“秀才公,你这是要去哪?”

    “去一趟县城。”

    “哎,我也去县城,你赶紧上来,我捎你一程,省得你走。”

    “谢谢张大爷。”

    “不用不用,秀才公莫客气。”张建本连连摆手,他利落地接过沈歌的背筐小心放好,招呼沈歌上车。

    张建本家里开杂货铺,一两个月就得上县城拿一次货回村头

-->>(第2/3页)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