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良桐将宴席就设在园中,宽大的羊毛织金毯铺设平整,摆上案几,再放上铜制熏笼,暖意升腾,配上若有似无的桂香,萤火烛光漂浮在花树之间,更添雅趣,适合家宴的氛围。
此番虽说是为了给晔云起接风洗尘,但列席的人中,论地位实权,以公良律为尊。丹泽甚少在家中宴请公良律,此番又是有事相求,公良桐愈发打叠起精神来筹备。席中的菜肴,她自己去厨房查看食材是否新鲜,又再三叮嘱了管事。
“叔父爱喝曲醹,这酒也得多备几坛。”公良桐问丹泽,“你怎么办,你喝什么酒?”
曲醹里头掺了猩猩血,丹泽向来嫌它腥气,不肯喝,但今日……“我陪叔父便是,也喝曲醹。”他道。
公良桐微微一笑:“难为你了,我给你备着甘草醒酒汤。”
“多谢夫人!”
司空府前,两辆马车一前一后停了下来。
白察察先溜下马车,拿了马凳摆好,这才请晔云起下车来,叶景侍立在侧。相较之前,晔云起精神稍好些了,大概是汤药的作用,又或者是叶景的拍打颇有些效验,只是他下手重,弄得晔云起的大椎穴眼下鼓了个大青包。
后头那辆马车上,也有人下来。
借着司空府前灯笼昏黄的光,晔云起定睛望去,略吃了一惊——此时正逢拓城的秋日时节,自己算是怕冷的,所以穿着绒衣,而眼前的人仿佛已经身处隆冬,貂裘裹身,严严实实。待晔云起看清来者面容,更是暗暗吃惊不小。
此人他识得,是玄狐族人,名唤乌交鼓。三百年前墨珑被困朝天城时,他正是墨珑的副将。后来墨珑被赶出青丘,不久后墨易离世,他便接任了玄狐族长,掌大司马印。只是若说晔云起接任大司徒只是混日子,那么大司马则形同行尸走肉。这三百年来,他虽身为玄狐族长,却只听从公良律的差遣。外间的话说得难听,只道他是公良律家的一条狗。
此刻,晔云起眼前的乌交鼓,貂裘裹身,体态臃肿,步伐迟缓,唯一露在外头的脸瘦得两颊凹陷,双目浑浑浊浊,哪里还有一点点当年驰骋沙场的矫健模样。
乌交鼓一直行到晔云起面前,抬眼瞧了他一眼,然后生硬地咧了咧嘴,硬扯出一个难看之极的笑脸来。
白察察吓得往晔云起身后一躲,叶景则略略往前站了站。
晔云起别无选择,只能连忙客套一笑,拱手问礼:“多年未见,大司马一向可好?”
乌交鼓的面皮扯了两下,算是笑了笑,简洁道:“好。”
晔云起与他自然谈不上有什么交情,加上乌交鼓这幅模样,便是客套话都很难继续下去。两人之间一时冷寂,晔云起是个怕尴尬的人,寻思着要不就聊聊月色,幸而丹泽及时地迎了出来。
看见乌交鼓,丹泽也是一愣,记得并未给他送请帖,怎得他也来了。
“晔二公子,失迎失迎!”丹泽先朝晔云起拱手笑道。因晔云起尚未接任大司徒,这时候还不能直接称呼为大司徒。
晔云起朝丹泽恭敬鞠躬道:“大司空,多年未见,晚辈这厢有礼了!”丹泽虽年轻,但与晔驰是同辈人,故而他自称晚辈。
“快快请起!”丹泽连忙扶起他,笑道,“都是自家人,不必见外。”
晔云起方起身,又示意叶景将带来的礼品呈上:“小小薄礼,不成敬意,还请司空笑纳。”
“多谢多谢!”丹泽命家仆接过礼品。
从头至尾,乌交鼓就这么一直杵在旁边,距离丹泽与晔云起不过一臂之距。丹泽这般视他为无物,他也不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