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日早上醒来,巴特他们已经准备好了早餐。
巴特把我拉到一边悄悄问道:“兄弟,昨晚你们发出的声音不对呀。”
“滚,原来你还好这口呀?”我没好气地推了他一下。
“业余爱好,业余爱好!你看我在这草原上,娱乐项目太少了,有机会总不能错过呀。”说完,巴特突然仰天长叹,“咳,不知道是我的酒不够好,还是某些人不够坏?”
我真懒得理他了,刚要转身,巴特又拉住我,“兄弟,你是不是身体不适呀?”
“好多了……”我看着他贼兮兮的样子,才反应过来,“滚蛋,老子好得很,号称一夜七次郎!”
“哇,高手在身边呀!”看着巴特夸张的表情,我们俩哈哈大笑。
欧和琪琪格望过来,一副你们真不要脸的表情。
吃过丰盛的早餐,巴特牵来一批枣红色的大马,很自豪地抚摸着马的鬃毛说道:“今年冬季那达慕,我的三百万拿了三项冠军。有人出三百万买我这匹马,所以我给他起了三百万这个名字。”
我不是伯乐,不会欣赏,但我还是看出这匹马与其他马匹的不同之处。“你那匹马抵得上三辆这样的悍马。”
“抵十辆我也不卖,这马就像老婆一样,我要好好疼他,爱他,不与他人分享。”说完瞄了琪琪格一眼,两人相识而笑。万语千言都在目光中如行云流水般流淌,真让人羡慕嫉妒恨。
“巴特,往大兴安岭要怎么走?”我摸着三百万光滑的脖子问道。
“南辕北辙。”
我回头看欧,见她有些心虚地转身去打开车门。
我在心里悄悄地、满怀虔诚地问候了一下欧的十八代祖宗。
巴特骑着马,哼着呼麦,优哉游哉地走在前面。我的脚真想猛压一下油门,将他屁股撞成八瓣,提醒他能不能快一点。
今天的天气不像前两天万里晴空。不阴不晴的天气让我的心情有些烦躁。早上将最后一桶油也加了,万一还滞留在草原上就麻烦了。这次出来本来计划最多三天,现在已经第三天了。这样的思绪让我很难安静下来。
“心比雪花还飘。”欧看着窗外,不知道她是自言自语还是在说我。
不管怎么样,我还得自我检讨。既来之则安之吧。即使烦躁,不安,也不能解决掉眼前的问题。那么又何必自寻烦恼。
爬行了两个多小时,巴特转身走到车边,我摇下车窗。
“就是不舍得离别,所以我刻意慢慢走,不好意思了。”巴特咧嘴笑了笑,指着前面说道,“往前走十来分钟,就到公路了。只要你不是蜗牛,沿着公里走三个小时就到m市了。”
我把车停下,刚要下车道别。巴特摆摆手,直起身子,骑着马扬长而去。
“我不喜欢道别,不想看到你们绝尘而去的背影,先回去了。”巴特有些哽咽的话许久后才飘到我的耳朵里。
从后视镜看着巴特远去的潇洒背影,我在心里对自己竖起了中指,并狠狠鄙视了自己。真不争气,两个大男人道别,怎么就伤感了呢。
车子驶上公路,我反而不急躁了。不急不缓的行驶着,既想漫无目的地走下去,又怕没有方向地行走。我总是想着化解各种各样的矛盾,却不知自己本身就是一个矛盾的综合体。
“对不起!”欧的声音很轻。我明白她道歉的原因。
“没事的。其实不管你说去哪里,我都会奉陪的。”我还是一个很心软的人,只要对方主动承认错误,我总是会原谅的。虽然这种没有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