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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话一:不食嗟来之食


    这就是‘冯谖弹铗’的典故。

    之后这个冯谖为孟尝君效死力,竭尽全力的为他出谋划策,立了不少功劳,却再也没有要过一分赏赐。

    我什么都没有,什么都不会时,你待我如上宾,我要的东西你都给了我。那么我立了功劳,为你效死,也不会要你一分赏赐。

    人称‘弹铗客’,到死身边贵重的东西,也只有那把剑。

    孟尝君这个人,食客有几千人,吃喝住行方面的待遇,不分贵贱一律与他自己相同。

    史记,孟尝君列传记载:“孟尝君曾待客夜食,有一人蔽火光。客怒,以饭不等,辍食辞去。孟尝君起,自持其饭比之。”

    某日他招待士人们吃晚饭,有个新来的士人,被安排坐在比较暗的地方。

    因为宴厅坐了很多人,他又被人遮挡住了灯光,看不清自己吃的是什么。

    于是那名士人非常恼火,直接拍桌子站起来,罢食,辞别,说:孟尝君,我的饭菜是不是跟别人不一样?你是不是给我安排的饭菜比别人差?算了,我走了!

    孟尝君马上站起来,从自己的主座端着餐几跑过来,让那名士人拿饭菜与自己的相比:“我跟你吃的一样啊!”

    士人一看,他吃的和孟尝君吃的,完全是一样的,自己错怪孟尝君了。

    看到这里,是不是觉得士人恃宠而骄,恃才傲物,很没有礼貌?所谓的贵族尊严,令人耻笑?

    的确,他们为了维护所谓的贵族尊严,有时候确实非常骄傲。

    可是,他们也骄傲到,如果冤枉了别人,必要以死谢罪。

    “客惭,自刭。”

    “是我冤枉你了,抱歉,我自杀。”那士子羞愧难当,立刻拔剑自刎。

    这个事件告诉我们,士人的确是不能没有配剑的,表达了剑对于士人的重要性……哈哈。

    别人侮辱了你的尊严,无论什么身份,都要报回来。

    反之,如果是自己误会,侮辱了别人,那么就要以死谢罪。

    这便是士。

    衣食住行,是一个人的地位,很重要的衡量标准。

    尤其是吃,吃是人类的最低需求,所以往往是跟命联系在一起的。

    在春秋战国时期,吃饭是对于人最重要的事。现在人总说‘混口饭吃’,把工作称为‘饭碗’。

    就是因为自古以来,有尊严的人,以劳动换取食物,以才能换取食物,以为人效力换取食物。

    这是理所应当,天经地义的事,所以吃饭就得卖命,士人作为贵族,虽然也卖命,但吃的规格,关乎尊严。

    我有饭吃,是因为我有本事。你要用我的本事,便要给我饭吃。然而我虽然吃你的饭,却是以为你效力换来的,我可以尊敬你,你也必须尊敬我,不可以侵犯我的尊严。

    人活一口气,吃饭也要吃得有尊严。

    《礼记.檀弓》记载了齐国黔敖无礼呼唤饥者,施舍食物,饥者不食嗟来之食,最终饿死的事。

    这个课本学过,我就不发了。

    至少,在春秋战国时期便是如此的。士人因为没有地产,又是贵族,他们要有饭吃,就只能为诸侯、为公卿效力。

    别人给你吃得差了,就是侮辱。就是嫌弃你,把你当成没有地位的下民。

    对方没有礼待于你,无礼施舍,这口饭就不能吃。

    贵族宴席,必须要有奏乐。

    不同的宴请对象,还要根据对方地位,演奏不同的乐曲。

    当时那士人看不清自己吃的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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