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米巴格拉西沉下眼,下意识地握住了别在腰间的剑柄。
间桐雁夜留在间桐家照顾还在生病中的樱,所以她是独自来到的街上。
她毕竟不是能够自由行动的archer,没有master在身边能动用的魔力实在是少得可怜,再加上……她看着来来往往的人群,这里可是在商业街上。
这并不是什么能够大打出手的地方。
“哦?随随便便闯入本王地盘上的你才是不敬吧。”上半身穿着白色v领t恤的吉尔伽美什站在她对面的不远处,双手插在裤子口袋,脖子上挂着的一排金色项链闪瞎了她的眼睛,“普天之下莫非王土,而这里,自然也是本王的地盘。”
安米巴格拉西的眼睛微微眯起,她冷笑一声:“你这没有品位的强盗主义还要坚持到什么时候?像你这般的妄想症,应该去找个巫医——哦,按照现世的说法好像是医生——好好治一治。”
像他们这种言辞交锋,早就已经是常态。
吉尔伽美什也不以为意,他的目光落在了安米巴格拉西握着剑的手上:“何必这般紧张?本王现在并没有开战的打算,还是说……你想挑衅?”
这句话甚至可以算是对方的示好了。
安米巴格拉西狐疑地看着吉尔伽美什,她甚至怀疑这家伙是不是脑袋坏了:“对于你,我再三小心谨慎也不为过。”
说是这么说,但她还是松开了自己的剑。
正所谓入乡随俗,今天的安米巴格拉西也特意换了身衣服实体化。
黑色的马甲黑色的长裤,与以往穿着盔甲时必须盘起的长发不同,她今天扎了个高挑的马尾。
如果不是头发里可以存储魔力,她早就忍不住一刀剪了。
她穿着长靴,倒弥补了几分和吉尔伽美什相比不足的身高——尤其是在于他们并肩而行的时候。
他们谁都不愿意将后背朝向对方,这样一来除非碰到一个岔路口,他们就只能这么并排前行。而当他们并排而行的时候,旁人从他们三分相似的容貌就足以知晓他们的血脉相连。
这样的和睦共处虽然罕见,但也不是从来都没有过。
就算身为王,也总归会有需要做戏的时候,他们再怎么样,也共享同一个父王。
卢伽尔班达总是还会抱着他们姐弟两能好好相处的微渺希望,一开始安米巴格拉西一点都不想配合,但小时候的吉尔伽美什在装模作样上,可真是该死的拿手。
被坑了被算计了几次之后,安米巴格拉西也坐不住了,不就是比谁更会恶心对方么!很好!
她不是不知道这样的做戏会给她带来更多的利益,只是曾经的她对此不屑一顾,但是前一秒他们还在兵戈相击后一秒吉尔伽美什就露出一张泫然若泣的脸,委委屈屈地说着“我们只是在进行练习”实际上却在暗示她以大欺小的做派恶心得安米巴格拉西差点把昨天晚上的饭给吐出来。
于是他们就开始对“如何更恶心对方”开始较劲。
他怯生生地唤她“王姐”她就笑眯眯地叫着“王弟”,他要用崇拜的眼神恶心她她就揉着他的脑袋和脸颊,他要跟在她的身后当小尾巴她就给他的生辰送上一大堆礼物……这场旷日持久的比赛直到卢伽尔班达终于受不了了叫停才算结束。
平心而论,安米巴格拉西对吉尔伽美什也没什么非要你死我活的恶感。
她见过这小子襁褓时候的模样,因为他的母亲是一位女神,那个时候安米巴格拉西就已经知道父王的意图了。
当她调开所有的侍女,看着这个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