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许真的是因为这座亚热带城市太热了,亦或在这座高压追速的城市里,人们必须出来透透气,在花都生活的人们夜晚的生活比白天的精彩得多。他们品尝来之五湖四海的美食,或是他们中意的本地美食,或是他们引以为傲的家乡菜。他们举杯庆祝,大声呐喊,和朋友分享这一天喜悦或是宣泄着一天下来的不满。他们在多色晃眼的点点星光中隐去自己的脸庞,在击破耳膜的音乐声里埋没自己在白天时不敢说的话,激情舞动,暂时忘我,尽情挥发荷尔蒙。
“谁让你来找我的,我不用你理”。
“你以为你是谁?”。
“我喝多少关你什么事?”。
……
姜晨曦在汇乐街的一家酒吧门口前冲着陈明朗嚷。
此时已经是零点时分,汇乐街这边大大小小的娱乐场子正热闹,一群夜猫子进进出出,推推搡搡,人人嘴上似乎都说着些胡话,真真假假。姜晨曦脚步不稳,瘦得厉害的身子像一片在空中打转的叶子,陈明朗没有像往常那样上前去扶她,他烦躁地去扯松脖子上的领带,看着眼前这个耍酒疯的女人,无力感跟青藤一般疯狂缠上他,不留一点缝隙,越捆越紧,让他呼吸困难。
两人年纪明明一样,她一下子变成了一个巨婴,他成了她的监护人。真的,他现在就是她的家长,每晚他都要来汇乐街这边的酒吧找到喝醉的她,把她带回家,跟每天要到托儿所去接小孩一样。
胃里翻滚得厉害,姜晨曦没有办法再嚷嚷了,她一手按着自己的胃一手捂住自己的嘴巴慢慢地蹲了下来,只是她蹲下好久,陈明朗都没有来将她扶起来,没有温柔的劝慰,甚至没有一句话。
她抬头,却只看到他尖尖的下巴,线条从没这般硬朗。
她抬头看他这么久,而他却不肯低头来瞧她一眼。
她哪里受得了他这样的冷漠?正要发作,可她一时又想不到怎么发作,没等她想好,他已经转身走开。
陈明朗今晚在饭局上喝了酒,高度数五粮液。在此之前,他从未想过自己有一天会像喝白开水一样干这东西,他是那么讨厌这刺鼻的东西。没出国之前,他每次在添锦饭店看到客人举着这东西你敬我,我推你,他都觉得这些人好讨厌,也好可怜,因为自己怕他们再笑,他们的脸就会跟旧房子墙上的漆一样,裂了,掉下来。
今晚,他把这东西当白开水喝,笑了一个晚上,他不敢伸手去揉自己已经僵了的脸,怕它裂了,碎了,散了,最后一块一块地掉下来,那他不就成了无脸怪。
他知道以姜晨曦的性格是做不到这些事的,至少暂时做不到,所以他给她时间,只是他没想到她会变成现在这样。
姜晨曦怎么会变成这样子呢?
是他做错了对不对?
陈明朗慢慢向停在不远处的一辆的士走去。
刚结束饭局,陈明朗就赶紧在酒店开了个房间休息,烈酒后睡上一会的结果就是头痛到让他不得不咬紧牙关才能从床上爬起来,陈明朗感觉现在有无数条恶心的虫子在他的头颅里乱窜,他边走边用力捶后颈,这样可以缓解一下头痛,只是看路不怎么清楚。中午他随便吃了几口外卖,现在他都不知道自己中午吃的究竟是什么,晚上的饭桌上倒是摆满了好吃的,也是那家饭店最贵的菜肴,但他几乎没有动过筷子,其实一桌人谁都没怎么吃,就喝酒。虽然他现在真的没有胃口,但他身体明显能量不足,低血糖,他走着,却感觉不到双脚踩在地面。
姜晓晨的头枕在膝盖上,看着陈明朗越走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