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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的美丽,那是与生俱来的,你的丈夫,懊悔疼惜你太多,失子嗣不孝终不洁节,只因前世的冤孽。

    你娇艳的像朵玫瑰,有罪的爱情,赤裸裸地无所顾忌,你的丈夫,斩断你满身自卫的刺,直到身手千孔百疮,方可触及心灵止痛。

    你注定是我的一条肋骨,彻底地随便与放松,展示隐秘的关辉,你的丈夫,以神的名义拥有你花瓣般鲜嫩的身躯,占有你那亢奋的灵魂。

    你纵然跑遍全世界,你不朽的形,守护着熟睡的我,你的丈夫,而我也会像你一样忠诚,直到死也不会改变,我会一直窥视着你。

    落款是:玫瑰花的咒语。

    李美真解释完了,神情忧郁地看着蓝之旭。他一直默默地看着手中的书签,他的脑海里一直在翻腾着她的第一句翻译‘小心肝呀,我的小心肝’。这让他想起在重症监护室里,她刚开始苏醒的时候。为了激发她的思维意识,他一边工作,一边一搭没一搭地问她话。当他问她还记得自己叫什么的时候,没想到她给了一个特别清晰的答复‘小心肝’。当时他很高兴,因为这表明她分分秒秒都在恢复了。那是他第一次那么清晰地看着她有了感知的眼睛,他忘不了她眼神里的那一丝忧伤,它是与生俱来的,淡淡的,令人情不自禁地心痛,想呵护它,怜惜它。当时他心里就在想她到底是谁的小心肝呢?病得快要死了,没有一个亲人出现,也不见她的丈夫或者孩子来探视,来得都是一群没有任何血缘关系的外人,就是远在美国的那个钱先生充其量就是个挚友。现在他完全知道了,叫她小心肝的是谁了。

    蓝之旭晃着手中的书签,这上面写了中伤李美真的话语,他猛地站了起来,看着手中的书签,将它揉搓在手心成了一团,手抬起,往外一抛,它就像是一只在逃跑的老鼠,先是一个直线冲出,蹭在墙上,接着快速翻转几下,死一般落在墙角的地上。李美真愣了一下,看了一眼他冒火的眼睛,心想,天哪,他用得着这么仇视一个‘书签’嘛。

    “美真,我现在知道了你遇到的就是一个魔鬼,他就是个流氓。以他对你的污蔑和贬低,我就知道曾经的你经历了怎样的磨难。他竟如此卑鄙无耻,下流龌龊,他以为他是谁?是个皇帝?好像全天下的女人都是他的,简直太狂妄了。”蓝之旭愤慨地谴责着李美真的前夫,现在他能理解她为什么会昏厥了。可是她却茫然地看着他盛怒的样子。

    “我起初并不知道是他,他一直巧妙地送花迷惑我,现在我懂了,他的目的就是想羞辱我。我根本也斗不过他的智商。你借我的诗集什么时候被他拿走的,我不知道。他将他的诗写在书签上又夹在诗集里,然后重新放回到我的枕头底下。”李美真说着,拿掉枕头,拿起那本蓝色封皮的诗集,放在床上。她翻开了第一页,是粉色的扉页。她用手轻抚有血迹的地方,没有抬头,而是充满歉意地说道,“唉,很抱歉,被我弄脏了,也许能用什么特别的方法消掉这些血渍。”她抬眼看了蓝之旭一眼,又把视线转到诗集上。

    “不,不,永远不,因为那是你的,它是美的,高贵的,也是干净的。”蓝之旭突然用法文结巴地说着,他将自己的手放在李美真的手上,粉色的扉页像一块带花纹的软布,白嫩修长的小手和麦麸色有力的大手,“美真,你不觉得这是一幅美轮美奂的油画吗?”

    “油画?在哪里?书里没有的,我已经翻过的。”李美真抬头看着蓝之旭认真地也用法文说着,她还重复了好几遍。

    “你美丽的手,我美丽的手,和诗集不是…”蓝之旭低声说着,他用了他擅长的英文。他凝望着李美真的双眸,有点忘乎所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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