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道上远远传来唢呐敲锣打鼓的乐声,喧闹喜庆响彻云霄,年轻人小孩在旁跟随,新郎家底殷实,糖果瓜果不要钱似的派给过路人。
快到大门,里正的长子也就是新娘的哥哥快步跑出去点燃了鞭炮的引信。刹那间炮声雷动,火光迸射,红纸随着弥漫的烟雾漫天飞舞,纷纷扬扬落在了过道和桌椅上,有如落英缤纷。
田小森小跑出来将希尔斯拉远,“阿希别怕!站远点!”说着还要给他捂耳朵。
希尔斯拉下他的手捏了一把,反而拉至身前,与他一起看着新郎官潇洒下马,与一众兄弟满面红光直奔新娘闺房。
接下来就是过五关斩六将,找到新娘藏起来的绣花鞋,才能迎得新娘子出门。
希尔斯将整个过程记在心中,不知不觉脑海中浮现了田小森穿嫁衣的模样——不合适,用本地的审美来形容,小森体格虽然瘦削,但骨肉亭匀肌理结实,是精神且挺拔的小伙子。穿女人的嫁衣不伦不类,反而埋没了他的精气神。
新娘的哥哥将新娘背出闺房,大红盖头挡住了新娘子的模样,一身嫁衣倒是十分精美。这一背就背到了花轿里。新郎激动得眼睛湿润,镇定下来跟岳父岳母大舅子等各方亲戚拜别,若干忙活后重新上马,启程领着新娘子回家。
里正这边的宾客陆续入座,酒菜纷至沓来,几乎晃花了大家的眼。
田小森和希尔斯挨着坐在一起,因着宾客太多,每一桌都坐得满满当当的,如今村民不那么排斥尖耳朵二人组,也愿意跟他们挤一挤,不过希尔斯的冷脸和气场不是人人都能消受,所以隔壁坐的是迟钝的胖子田壮。
菜肉足足上了八道,吃得大家满嘴流油,连连称赞里正大手笔好福气。
稍微有了底,好酒之徒便不甘寂寞了,里正这边敬完酒,他们尾随而至乘虚而入,几分酒意上头连希尔斯都敢灌。
“喂,大耳朵,今天是咱们村里正家的大喜日子,我们贺一贺!”醉熏熏的陈大爷笑出一排黄牙,看得出来他没有恶意,纯粹是自己喝高兴了,非得拉上全部人当他的酒友。
田小森作势要挡,被希尔斯拦了下来,“你已经喝了不少。”
“可你说从未喝过酒,我不放心你……”
那边劝酒的又来了,希尔斯微微眯眼,二话不说举起酒杯,底子一翻,学着大爷倒扣杯底。
“好!痛快!”大爷竖起大拇指。
酒杯三指宽一指高,一杯斟满近三两酒了,田小森每次都只敢喝一口,没想到希尔斯上来就是干杯。
旁人见了也纷纷来敬:“希老弟你是西域来的外人,我们水洞村接纳了你,值不值得你喝一杯?”
“你当初伤得那么重,还能福大命大熬了过去,这种福气不喝一杯怎么行。”
“你们家甜豆收成好,也是大喜事啊。”
……
希尔斯可算见识到传说中华夏文明中的劝酒文化,以种种名目同化他人,一起喝个昏天暗地。
精灵王社会人人狠话不多,现代换算四十多度的粮食酒,面不改色灌进胃里,喝得男人们连连佩服。
陈大爷最先喝趴,然后是各位叔伯兄弟,中年老年青年……尽数倒在希尔斯杯下。
里正看得瞠目结舌,不但没生气,反而高看了希尔斯几分。喜酒喜酒,酒在此风俗中的重要性可想而知。
因着希尔斯的豪气,他们这场酒席尤其热烈,大小爷们无比尽兴,可以预见以后说起他们家酒席,大家都会交口称赞,菜好酒好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