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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
    乡间百姓素来日出而作日入而息,如今公鸡才刚叫过头遍,天边仍挂着几颗星星,这座隐藏在绵延群山中的小村落便已有动静了,江家也不例外。

    打破清晨宁静的第一声公鸡啼叫的余音尚且回荡在山间,胭脂已经本能的睁开了眼睛。

    时值初秋,早晚已略有凉意,可睡眼惺忪的她却没顾得上露在外头被冻得冰凉的胳膊,而是熟练地掀开炕席边缘,开了下头几层遮挡,从墙上因年久失修露出来的缝隙里掏出来一个陈旧的小木盒。

    天还有些暗森森的,偶然有风吹过,外头树木的枝叶便都刷拉拉的扭动起来,歪七扭八的影子映在窗纸上鬼魅一般,换作普通小姑娘只怕要吓哭了。

    她却不害怕,也不点灯,借着窗缝里透进来的微薄晨曦,整个人都被盒子里幽幽闪光的碎银唤醒了。

    清晨头件事:数钱!

    每次看到这个小木盒,每次见到里面日益增长的银钱,胭脂的一颗心就会砰砰砰跳的飞快,整个人都被一种极大的喜悦和对未来的向往所占据。

    她缓缓吐了口气,第无数遍的数着,“……十五,二十……一共四两三钱银子。”

    这个数额的私房对寻常百姓而言已经不少,多的是人家长年累月见不到银子,她不由得欢喜起来,一双好看的眼睛也闪着光。

    但很快的,这光芒就换成进一步的渴望和坚定。

    不够,还不够。

    胭脂狠狠吸了一口气,只觉得浑身上下都是劲儿。

    她拍了拍自己的脸,完全清醒之后就将小木盒重新放了回去,又小心检查几遍,这才一骨碌爬起来,麻利的将那已经洗的边缘泛白的紫色交领单襦裙穿上,系了腰带,踩了鞋。

    追逐时兴的妆发什么的,只是富裕人家的乐趣,普通百姓因要时时劳作,并没有多少打扮的心思和本钱。胭脂只抬手将一头黑压压的好头发随意编做一股麻花,又将尾部吊于脑后。如此一来,额发、鬓发尽归一处,辫梢儿也不碍事,正好做活。

    收拾齐整之后,胭脂又习惯性的竖着耳朵往东边听了一回,公鸡叫过第二遍后,她才数了不到十下,那头果然响起来后娘隋氏装模作样的低呼。

    “哎呦,肚子疼的紧,当家的,你快瞧瞧可是怎么了?”

    紧接着,便是江志大惊小怪的嘘寒问暖。

    并非每个人都是吃苦耐劳的,这隋氏便是个典范。

    隋氏年纪虽轻,但却是个十分精于算计的人,又生的身量窈窕,风/骚入骨,早就将自家男人迷得七荤八素,对她言听计从,过门不几日就将家中一应财产牢牢捏在掌心,便是几十亩地的租子也是一个铜板一个铜板算过的。

    若不是胭脂多个心眼儿,将那些活计明面上一份,暗地里一份的做着,莫说四两三钱银子,就是四十三个铜板,怕也攒不下!

    贪钱爱财也就罢了,偏偏她又格外好吃懒做,但凡稍微动弹些就叫苦连天。

    江志自诩读书人,又是秀才的儿子,那是万万不能劳动的,不然就失了读书人的体面……

    胭脂赶在公鸡叫第三遍之前直接推门出去,先去厨房里拐了个弯儿,将昨晚泡发的一扎干菜切成碎末,又舀了一点面,慢慢用筷子打的似散非散搁到水里,弄了个疙瘩菜粥热着,便去趁这个空档喂鸡鸭。

    东屋的动静渐渐低下去,不多时江志披着一身乡下不多见的长衫出来,冲胭脂招了招手。然而不等他开口,胭脂就面无表情又语速飞快的说道:“饭我已经做上了,鸡鸭也喂过了,等会儿便去捡柴火,且叫她不必再费力喊叫。”

    江志面上就有些尴尬,含含糊糊的说:“如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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