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许是嬷嬷们有点可怜他这么冷的天没地方去。
“下面请我们这一届福音班的代表,北大就读的赵孟华兄弟为我们发言。”唱诗结束后,牧师说。
一片掌声里,穿着黑白两色衣服、领口有十字花纹的年轻人从前排起身,走到圣母像下,彬彬有礼地向台下鞠躬。他俊朗而健康,头发修剪得很整齐,嘴角带着谦和的笑意,脸上有温润的光芒。
“各位兄弟姐妹,很高兴今天站在这里和大家分享虔敬的心。我与神结缘是在2009年,”赵孟华温情脉脉地看向唱诗班,“受到我女友的感召……”唱诗班的长裙领口开得很大,陈雯雯低下头去,却掩不住连脖子都红了。
“然后我受到了罗四维牧师的教诲。”赵孟华又向牧师点头致意。“和诸位兄弟姐妹一起,蒙主的恩召。我曾经在梦里走过天堂和地狱,在枯骨堆积的地方被主拯救,被天使拥抱。那一刻我方领会到我曾经所犯下的错误,曾经没有珍惜的生命,以及与生俱来的原罪……”赵孟华字字恳切,眼眶发红。
“这‘被主拯救’说的就是兄弟你了!”猥琐男低头跟旁边的颓废男耳语。
“没搞错吧?”颓废男在精神冲击下两眼瞪得滚圆,“学院对他做了什么?”
“总不能让他们四处去说什么曾经进入龙族的领地,看见牛逼的楚英雄和路英雄宝刀屠龙吧?所以学院派出了富山雅史教员,他的真正特长是催眠和心理暗示。总之一番暗示下来他就成了这个样子。最初他参加福音班是被陈雯雯拉进来的,只是瞎混,不过大难归来摇身一变成了读经积极分子,如今已经是班中的偶像人物了,看来准备毕业后当牧师了。”芬格尔顿了顿,“哦,我提醒你,牧师是可以结婚的,所以,他估计会和热情教友陈雯雯结婚。他们复合了。”
“我知道。”路明非低声说,“这样也挺好。”发言结束,满场掌声。
看着唱诗班里走出白裙女孩和赵孟华兄弟牵手而下,学员中有几个流下祝福的眼泪。
老罗重新登台,“《约翰福音》中说,‘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在末日我要叫他复活。’下面是领圣餐的时间,感恩主赐予我们他的血肉,令我们得拯救。”
嬷嬷们把一片现烤面包和一小杯红酒放在餐盘里,学员们很有秩序地传给身边的人。
赵孟华和陈雯雯举杯相视一眼,满脸写着“恨不得此一杯就是交杯酒啊”。
路明非忽然笑了,隔得很远也冲他们举杯。
“祝贺啰。”他用别人听不到的声音说。
芬格尔一口喝干红酒,再一口吞掉面包,在裤子上擦擦手,斜眼看着路路明非,“你说如果学院批准了恺撒和诺诺结婚,恺撒会不会请你当伴郎?”
“应该会吧,我和零结婚的时候也会邀请他当我的伴郎,不过你想想你自己吧,这意味着你要参加三次婚礼,而且还是作为单身的伴郎身份去的。”路明非瞥了一眼芬格尔。
“我无所谓,只要请我去,我都回去的,白吃白喝的机会浪费了简直天诛,”忽然芬格尔又可怜兮兮的,“师兄我没什么钱,结婚的份子钱你就当心领了吧。”
路明非白了他一眼,扭头往外走去。
日暮的时候,楚子航找到了那个藏在高楼大厦后的老旧小区。
难得这里还留着梧桐树,树叶已经落光了,枯枝把黯淡的阳光切成碎片。
1号楼是一栋红砖外墙的老楼,水泥砌的阳台,绿色油漆的木窗,说不清它的年代了,楼道里采光很不好,只有几盏昏暗的白炽灯照亮,墙上贴满“疏通下水道”或者“代开发票”的小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