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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第二十三章
    混战。

    当这些不要命的留下来的赏金猎人拔剑拔刀时,场面变成了彻头彻尾的混战。

    这原本应该是唐门子弟能够占取优势的混战的。

    即便一上来,作为核心指挥者的唐志修就脑袋劈了两瓣了,无头领组织,即便训练严谨的唐门弟子,也因为群龙无首而有些乱了,但他们毕竟是唐门弟子,彼此从小一起相互搭档配合,默契比各自为战的“乌合之众”的赏金猎人们,要强得多得多,所以如果仅仅是混战,他们是会占取优势的,或者说,即便没有唐志修,唐门弟子也不会败得那么惨,但……

    但就和唐志修会光速挂点的理由是一样的,唐门此次前来名家堡“拜访”的弟子们,几乎全军覆灭,只余下吓破了胆的大猫小猫两三只,仓皇逃回的原因,便是这个突然冒出来的名家二公子名剑,或者说,是唐清宇。

    对于参与了这一战又幸存的这些唐门弟子来说,没有人能忘记名剑的剑,那快得只有一丝残影的剑光,成了他们余生,都摆脱不了的时不时纠缠而来的满是血色的噩梦。

    他们活着,却等于死了。

    他们活着,却也知道自己活着,并不是因为他们的暗器或者轻功更出众,只是因为手握青丝剑收割了几乎他们全部的同伴的那个魔鬼,兴尽了。

    唐清宇的剑,停在一个唐门年轻人头上三寸的位置,看着这个年轻人与自己隐隐有几分相似的眉目,挑眉,道了声:“堂叔祖的外孙?”

    唐天睿知道他该出手,他该攻击眼前人,他是唐家子弟,他不能这么束手就擒,但是他动不了。

    所有自幼苦练的武艺,此时都仿佛离他而去,他脑中一片空白,本应该形成了肌肉记忆的身体,因为极端恐惧,僵硬得像块石头,动弹不得。

    他恐惧。

    是个人在这种环境下,都会恐惧。

    只要他还想活。

    只要他还有对生的渴望。

    他恐惧,他想活着。

    所以他膝盖一软,跪了下来。

    地面是红色的。

    高大的罚恶榜石碑,在夕阳黄昏映照下,拉出一条常常的影子。

    黑色的影子,红色的地面。

    黑色与红色。

    美妙的色彩搭配。

    被鲜血染成的红色地面,铺满了被斩断的残肢,断掉的手、断掉的脚,间或零碎点缀着被削掉的手指。

    这本已经足够可怖了,却仍旧比那些被拦腰斩断的人体残骸要“可爱”的多,因为尽管断掉的手脚也会流血,会散发刺鼻的血腥味,但到底还是比破开的肠肚散发出来的气味要好闻的多。

    血,残骸,断肢。

    恶臭,血腥。

    这本已经是一副散发着足够恶心气味的“地狱图景”了。

    然而,站在这幅“地狱图景”之中的人,站在唐天睿眼前的这个人,却不是“地狱”中的“恶魔”。

    站在这幅图景里的人,长身玉立,如信步闲庭踏春赏景的翩翩公子。

    他的衣衫,他的人,一滴血都没沾染。

    为什么他身上一滴血都么有染上?

    就和为什么唐门那些极尽精巧的暗器在他身上一点效果都不起的原因是一样的。

    极端的干净皎洁,和极端的血腥恶臭。

    如此极端的对比,对身处其中的人,造成的极大的视觉的冲击和心理的压迫,只有身处其中的人才能体会得到。

    这样的人,这样站在“地狱”中都染不上一丝尘埃的人,如何战胜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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