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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第二十五章 金莺借笔交红玉 娇杏宴会识英莲
清。其实,他是玩得忘情,忽而尿急,伺候的丫鬟不在身边,遂进林子里解手。

    “他尚是个孩子,你莫凶他。”香菱制止莺儿,温柔询问孩子,“你是哪个府上的?家里大人在何处?”

    那孩子答说:“我是贾府的少爷。我娘在那头院里听戏。”

    莺儿仔细瞧了瞧他:“今儿贾府只来了兰哥,年纪与他一般大。”

    香菱噗嗤笑出声来:“我瞧你是气糊涂了,都内姓贾的何止兰哥他们一家。”

    香菱正自取笑香菱,迎面走来一位妇人,形色匆匆,见到孩子时小跑过来,训斥道:“凌云,你乱走作甚?让妈好找。”

    贾凌云向母亲连连认错。妇人这才注意到香菱和莺儿,她看见香菱时,神色格外惊讶,脱口而出唤道:“你……你是英莲姑娘。”

    香菱自改名后,便不再听过别人唤她“英莲”,防备地看着面前略微眼熟的妇人。

    妇人未得到答话,自说自话道:“是了。英莲姑娘那时走丢才四五岁的年纪。晃眼十年,怕是不记得小时候的事。那时姑娘是维扬乡宦甄家的独女,你爹姓甄名费,字士隐,母亲姓封。因那年元宵夜你被下人抱街上玩而走失,同夜甄家亦走水失火,甄老爷遭此变故,心灰意冷,跟着个跛足道人走了。甄夫人孤伶无依,投靠娘家。我已许多年未见过她。”

    香菱经她一提,小时候的记忆依稀浮现,先前拐子租的屋主是个还俗的和尚,在府衙作门子,也曾告诉她的身世。香菱并非全然不知小时候的事,只是从小被拐子打骂怕了,隐而不说罢了。

    香菱反问道:“你是何人?许是认错了人罢。”

    那妇人面露愧色,支吾道:“姑娘不记得我,我却记得姑娘。我从前在甄家当差,抱了姑娘多少回,姑娘眉间的胭脂痣与小时候无二。我家官人审过你那起案子。说起来,我家官人与姑娘家颇有渊源,曾受过甄老爷的恩情。”

    香菱和莺儿闻言,皆都心里明了,原来这妇人是贾雨村的夫人。

    香菱一贯否认自己的身世,借故离开。

    莺儿听娇杏有眉有眼的讲述香菱身世,心中已信八分:“香菱姐姐,她说得许是真的。我且告诉姑娘,到时请人去维扬之地核查核查。”

    “道听途说的话,也值得告诉姑娘。改明儿我请姑娘替你换个名儿,不叫莺儿叫鹦哥。”

    “你取笑我,我偏告诉姑娘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