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好的大少爷, 懒成精了,竟然做得一手好菜。他这个勤勤恳恳的小助理却不会下厨!这不是很矛盾吗?
相处久了, 赵大华才隐约晓得了叶知荫善厨艺的原因。
这人啊,就是太龟毛了, 有洁癖还要求高。之前叶知荫读大学没住寝室, 租了一个房子住,他尝试过雇佣了一个保姆做菜洗衣,结果那保姆是外地人, 做菜齁得不得了。敢情盐是雇主家的盐,不是那小保姆家的盐,所以她放多少勺都不会心疼。
叶知荫吃了几天保姆烧的菜就忍不住了,把之前那保姆辞退, 又雇佣了一个本地的。这次做菜是过得去了,可人打扫卫生这块,做得却永远不合叶知荫的意。
他不是能从沙发缝里找到头发丝,就是能在餐桌上抹到一层油。
第三任保姆倒是什么都好, 就是人不安稳, 小姑娘十七八岁的出来打工, 正春心萌动的时候,见叶知荫长得俊美,就成天想着法子的勾引他。那段日子,代替头发丝常驻在沙发缝里的,是小保姆特意塞进去的蕾丝文胸和未拆封的避孕套。
找来找去,没找到称心如意的保姆,叶知荫也腻烦了。那些人做的饭菜也就勉强合他的口味,他日子过得也不舒心,索性叶知荫就自力更生学起了洗衣做饭。
洗衣倒是简单,一通都扔进洗衣机里。那些扔进去滚来滚去起球废掉的毛衣,他就扔了。
搞卫生也容易,他本来就有洁癖,看不得周围有一点脏。
最难的做菜煮饭,叶知荫倒是学了挺久才学会。好在叶知荫这人聪明,做什么都有天赋,一个学期后,这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大少爷,竟能做得一手好饭菜,完全比得上那些所谓的米其林酒店端出来的精致菜肴。
赵大华就有幸尝过叶知荫做出来的饭菜,那美味在舌尖跳跃的滋味,他认为毕生难忘。
所以即便他今儿大清早就吃了半笼灌汤包和一碗豆浆,开车过来接叶知荫的时候还觉得撑得不得了,但一看到叶知荫做的早餐,一闻到喷香的味儿,就觉得肚子又空了。
可人桌上只有一份啊,哪有他的份。
赵大华忍住嘴馋,“叶哥,你今天倒是起得早。”
叶知荫抬眼看了看赵大华,简单地嗯了一声,低头继续喝粥,而赵大华没注意到的是,叶知荫握住勺子的手不自然地抖了抖,腮帮子随着牙齿的嚼动一鼓一鼓,眼睛左顾右盼的,竟是有些心虚模样。
虽说叶知荫做菜好吃,但他懒啊,搬进公司的公寓之后,如非不要,他是不会动手下厨的,要么就吃吃小区隔壁的酒店菜,要么就在公司附近的食堂解决。那些个早上,叶知荫都是在车里睡眼惺忪地补眠,一边将就着啃啃赵大华给他买来的早餐。
像今天这样,早早地洗漱完毕,拾掇得干干净净,又余下充沛的时间为自己做了美味早餐,慢悠悠地等助理过来接他的情况真是头一次。
赵大华睁大眼睛看了眼手机,没错啊,七点半。
平日里这主子还腿夹着棉被做他的春秋大梦呢。
时间还早着,叶知荫也还在吃,赵大华无所事事的,闲得发慌,往阳台那里走了几步。
“你去哪里?”叶知荫粥也不喝了,吹胡子瞪眼地盯他。
“啊?”赵大华茫然,不知又哪里得罪了这位祖宗,斟酌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