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初按停闹钟,边整理着身上的睡衣,边眯着眼跳下床来。
须臾,伴着窗帘拉开时的清脆声,乐初张开双臂,将自己彻底置身于朝阳的晨光之中。
推开窗,有清风拂面,窗外,天高气爽,初秋宜人。
乐初系好鞋带,又对着镜子,将运动装上的连衣帽整理妥帖,跺跺脚,同阳台上正在浇花的外公打过招呼,便蹦蹦跳跳地跑出门去。
这是她从小到大,第一次起早去跑步,自然满眼新奇。
原来早餐店这么早就开张了,原来外婆清早出门是跟着一个头发花白的老爷爷练太极剑,原来人行道上有许多人同她一样,穿着运动衣运动鞋在晨跑……
而最让乐初感到惊喜的是,她竟然看到她的同桌——顾铮。
“顾铮!”
顾铮甩甩头,因着低烧的缘故,他清早起床后,总觉脑中耳鸣阵阵,以至于第一遍听到有人喊自己的名字时,他下意思地以为是幻听。
直到那人的声音坚持不懈地又重复两遍他的名字,他才略回过神,循声望去。
第一眼,就看到路对面,站着一个身穿粉色运动服的女孩子正兴高采烈地朝自己挥手。
顾铮站定,耐心地等她通过路口,向自己走来。
女孩子看上去很高兴,走路蹦蹦跳跳的,笑起来时杏眼弯弯,嘴角边上会露出一点虎牙尖尖儿。
挺可爱的。
但是——顾铮不认识她。
方才距离隔得远,顾铮看得不大清楚。
这会儿女孩子笑盈盈地站在自己面前,顾铮仔细地看过她身上的衣饰穿戴后,再次确认,自己对她只是略觉熟悉,并不能确认对方是谁。
思忖一秒,顾铮谨慎地开口:“你好。”
这样稀松平常的开场白,最能避免认错人或者熟人不识的尴尬。
因此,顾铮常用来忽悠主动同他打招呼的人,并且屡试不爽。
可惜,他今天遇到的人,是乐初。
两人虽然成为同桌才几天时间,但是每一次顾铮看自己时的目光,乐初几乎都记在心里。
说不上是为什么,就是从未忘记。
所以,在顾铮刚才看向自己的第一眼时,乐初就觉出些许不对。
那目光寡淡,疏离,礼貌,且透着一点不易察觉的疑惑。
就像……就像在书店里,她第一次见到顾铮时,他看自己的目光。
“顾铮,”女孩子细白的牙轻咬了一下唇瓣,这才试探着开口,“你是不是忘了我是谁?”
顾铮没隐瞒,捏了捏眉心,就“嗯”了一声。
乐初见他拧着眉,心尖不禁一跳,立马想起昨天下午,他烦极时,脸上也曾是这样的表情。
好嘛!
我没怪你不记得我,你反倒自己先不耐烦起来了!
哼!
乐初气得瘪瘪嘴,偏又胆怂不敢质问顾铮。
最后只好委屈巴巴地瞅着他,自报家门:“同桌,我是乐初呀。”
女孩子的声音又软又糯,慢慢吞吞地钻进耳朵里,终于伴着那个熟悉的名字,彻底唤醒顾铮的记忆。
他轻“哦”一声,“乐初。”然后从善如流地转移话题,“你怎么在这里?”
“我晨跑呀。”乐初鼓鼓脸,看到顾铮躲闪的眼神,心底渐渐硬气起来,“同桌,你别转移话题。你怎么一晚上没见我,就不记得我长什么样子了?”
“同桌,我不是一晚上没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