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老板一时未答话,偷偷伸手去摸吧台下的什么东西。少女显然注意到了,却并未阻拦,只是诚恳道:“我觉得你拿枪也打不过我。”
或许是想起昨日摸枪被大小姐一脚踢飞的场景,银老板深觉有理,转手又去摸别的。
少女又道:“叫人来也打不过我。”
银老板这次没听她吓唬,摸到桌下暗铃,用力一按,铃音轻响立刻穿透地板传了上来。
一场干戈在所难免,而在打手聚集之前,擒贼先擒王会是多数人的选择。但少女只是扣住雨伞,按兵不动,近乎气定神闲地等着被人合围聚歼。
巩祯默默退远了两步,斟酌着自己是不是该去吧台后躲一躲,然而她刚要踏入吧台侧面,银老板便急切开口:“小心!”
身前地板翻动,蓦地刺出密密麻麻的钉阵来。她重心已落,即将一脚踩上,几步开外的少女闻声而动,长伞一伸,险险将她拦下。
巩祯站稳,长舒一口气,心中却感叹起来——这样的暗器藏得不露端倪,那少女却好像一眼就能看穿?
果真大有来头。
又盘算着,本事大的人虽多,要强出头却难免顾及家人挚友,尤其是面对银老板这种不择手段的三教九流之人。事后无穷无尽的报复,远比事发时的放手一搏复杂得多。少女行事如此光棍,莫非年纪不大,已是孑然一身?
正盘算着,四周墙壁几乎同时吱吱嘎嘎响了起来,数道暗门缓缓打开,大刀阔斧地涌出十来个人。少女被一群彪形大汉围在中间,初长成的高挑身形显得愈发单薄起来。
银老板沉声道:“拿下这个闹事的。”
巩祯退至墙边,免被波及,同时扫了一眼,十二个。家养的打手难免散漫,此时有睡眼惺忪的,有酒气熏天的,只看着人多势众、气势汹汹。拿的有警用制式的长棍,也有厨房里顺手拎出来的菜刀,倒是没枪,看来禁令尚有成效。
十二人向着包围圈中的少女缓缓靠近,面前的挥刀虚晃了一下,少女侧脸避过,身后人便趁势抡起长棍,直击后心!
少女剑未出鞘,只用长伞扬起一道弧线,挑飞了身前的菜刀,又向后轻轻格挡。看似写意的出手,不拼蛮力,角度却十分微妙。菜刀飞出老远,棍子亦不堪重负一般顺着少女之力向下一沉。随即伞尖前伸,精准戳上那人手肘某处,那人痛呼一声,长棍登时落地。
巩祯眯了下眼——小海穴。
两人失了武器,其余十人一拥而上,场面顿时混乱起来。桌椅板凳撞散了一地,少女身形被淹没了片刻,只闻其中呼叫连连,很快,菜刀又飞出三把,长棍落地数根,一晃神的功夫,一抹靛青腾空而起,少女人已在包围圈外。
对手多半武器已卸,少女便也顺手抛开雨伞,赤手空拳地展示起格斗技巧来。雨伞径直向巩祯飞来,她伸手接住,掂了掂分量,不禁咋舌。
本以为随身携带兵器者,定是对兵器理解颇深,胜过拳脚。却不想少女扬短避长,竟选择与彪形壮汉硬碰硬较量。
再如何散漫,到底也有块头与性别上的天然优势。这实在不是明智之举。
——除非另有所图。
真正动起拳脚来,巩祯才渐渐看出点端倪。少女出手卸兵器时干脆利落,毫不花哨,此刻却恰好相反。数人夹击中闪避灵活,却鲜少反击,除非遇到不得不以攻为守的情况,反击也不尽全力。一举一动间富于技巧,观赏性极强,杀伤力却远远不足。与其说是打架,她倒更像是在逗弄几个笨拙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