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了来了!”松了口气,叶筝随口回答道。
看着笔记本上密密麻麻的字迹和人物关系图,小心迅速的检查了一遍,跟着将笔记本锁好放到带锁的柜子里,这才起身去开门。
今天她难得没有陪着叶明月出去摆摊,而是努力将还记得的这个世界的剧情给写下来,尽量将有印象的人物关系捋清楚。
这小说真正剧情开启是闫正北大学期间,算是带点倒叙手法,因为男女主交集在高中就开始了,大学时算重逢。
闫正北是个商业天才,过目不忘各种光环都加在头上,再加上一张比明星还帅的脸,足以使得天下的小姑娘都拜倒在西装裤下。
毕竟喜欢一个优秀的人是一件美好的事。
而不用说,女主当然就是其中的特例,这不是指她不喜欢闫正北,相反,她少女第一次心动就给了闫正北。
文中闫正北的男主光环可谓是照耀四方、闪瞎人眼,二十岁就掌握了整个家族集团,成功上位成为霸道总裁中的一员。
但是!
叶筝想想自己在人物关系图中的中心地位,再次叹了口气,作为一个早死的白月光,都没有出现在正式剧情里,为何偏偏要有贯穿全文的姓名啊!
但是闫正北这时候已经黑化了,如此奋发努力,都是因为白月光多年前的死激发了他的洪荒之力,成功推动了剧情,成就了他。
叶筝还记得自己当初疯狂吐槽,霸道总裁见多了,就没见过开篇就黑化的,对女主竟然不是该死的女人竟然如此甜美,而是该死的女人你怎么还没死!就这样女主也看得上?
从闫正北的回忆里可知,他的身世极其狗血悲惨,童年跟着母亲和继父,每天过着被打骂的生活,唯一的温暖就是邻居的小姑娘叶筝,她是他唯一的朋友,会偷偷给他吃的喝的,给他擦药,看见他受伤会哭。
闫正北很长一段时间的生命里,只有这个女孩为了他掉眼泪,心疼他呵护他帮助他,成为他的白月光并不难理解。
想想自己这些年来对闫正北的各种关心和所作所为,叶筝再次哀叹,就算一开始知道他是闫正北,她也不可能真的看着他每次被打无动于衷啊,毕竟那时候他才多大,一个孩子在面前被这么对待,她能帮忙的时候却冷眼旁观,她真的做不到啊。
然后就是叶筝的母亲叶明月,这个女人算是唯一给了他母亲般感觉的人,当然,在叶筝看来,更多是因为叶明月对叶筝的慈母心肠,让闫正北这个从没有拥有过的人羡慕了,而叶筝死后就是他在赡养伤心欲绝的叶明月。
后来闫正北被接回了闫家,叶筝短暂的跟他分离了,两人说好的写信当然也没有成功。
如果就此各自再无交集,想来对谁都好,可惜并不是。
闫正北的亲生父亲成天花天酒地日夜颠倒,就这么猝死了!当时看到这的时候叶筝就翻了个白眼,难得看到小说里的有钱人有这么清新脱俗的死法。
而这位渣爸跟他的妻子有一个儿子,当时才八岁,身患白血病。
渣爸一听要给儿子捐献骨髓打死都不愿意,更不要说他天天花天酒地根本没达到捐献条件。
自然,前期小白菜的男主之所以被接回去,就是为了这位闫家真正的继承人,成为他的备用骨髓库。
小说里的发展,当然是男主就那么恰好的跟这个异母弟弟配上了。
他被所有人捧在手心里,连父亲的妻子都对他和颜悦色,特别是他的伙食,可谓是营养精致至极。
男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