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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第六章
米救了公婆儿女的命。

    买她的是个人贩子,一路上买了不少人,也卖了不少人,可因为她年纪大了,不好出手,辗辗转转一直到阜新地段儿,才被当地县城的一家大户给看中了,买了下来。

    这大户买下她,也不是为别的,就是看中她屁股大,好生养,一门儿心思就在她身上寻摸着生孩,根本不把她当人看。

    也还好她肚子争气,过了两年还真被她生下了一个大胖小子。可她一个被买回家的下人,哪有资格替主家抚养唯一的独苗苗?所以就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大房太太把孩子从她身边抱走。而她,则继续留在这家里被当成下人婆子一样使唤。

    就这样,日子就过到了解放后,主家被当做土豪给打倒了,儿子也变成了资产阶级的小崽子,一家三口被下放到农场接受再教育。而她则是跟主家划清了界限,翻身农奴做主人,被留在了城里。

    按理说,事情到这个时候,她应该是可以重获自由,重新回到丈夫儿女的身边,可是她一个被玷污了的女人不愿意再回去拖累家人,就这样一个人艰难地生活了下来。

    而且,她还有一个小儿子,尽管他不被养在自己身边,可还是她生下来的骨血,早些年她靠着胡火柴盒,拣煤渣积攒下来的积蓄,都被她寄去了远在千里之外的农场,以期小儿子能够过得轻松一些。

    后来,机缘巧合下,她因为吃观音土被韩晓熙送去医院救治,恰好那会儿胡局长也因旧伤复发住院,两个人才能在近二十年后再次相遇。可惜,物是人非,两个人之间已经有了逾越不过去的鸿沟。不说身份上的差距,单说胡局长解放后已经再娶,她就没有办法再回到当初属于她的那个家。

    不过,上天还是怜悯她的,虽然不能跟家人相聚,但几个儿女们都还惦记着她。他们为了老娘生活的舒服些,给她在县里置了栋小院子,平时好吃的好用的也都不忘寄给她,现在生活的倒也算是安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