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日当空,浅橘色的暖阳,静静地洒在脚下的柏油路上,折射出细碎的光芒。
一大早起来,啥也没吃的她,肚子饿得嗷嗷叫。
虽然很饿,但当务之急是先进去问问傅警官,有没有拿走她的车。
若没有,报警是必须的。
扶桑从小在军区大院长大,爸爸又是特警出身,她很懂在警队找人的流程。
先去门卫处登记一下,说明情况,再由门卫室的值岗军人大叔口头简述一遍营地内的各大楼方位,扶桑记了个大概,小鸡啄米似的点点头。
表示大概懂了。
然后,按着大叔给出的路线,去了队里的操练场,他还说现在这个点,不在操练场肯定在饭堂寝室。
若是操练场和饭堂都不见人影,就去寝室大楼前,问问值岗的战士。
其实,扶桑有点儿怕踏入这里,没记错的话,爸爸以前也是隶属于这个分区的警队。
只是十年过去,政府越来越重视特警战士的培养和发展,给他们的营地挪了个窝。
不然,扶桑不敢想。
如果她迈入的营地跟十年前一模一样,熟悉到连那条手臂曾经摆放的位置都一清二楚,她简直要崩溃掉了。
大概走了一段路,拐个弯,视线开阔起来——
扶桑清楚地看见操练场中有一堆战士在训练跑步,一边吼着军歌,一边汗涔涔地围着训练场在慢跑。
穿着短袖的军绿色迷彩上衣和长裤,个个剪着寸头,流畅的手臂肌肉从小臂开始延伸,一直没入短袖的袖管里。
扶桑只瞄了一眼,就迅速挪开。
因为她已经看见了那八位惨兮兮跑步跑得几乎快要虚脱的战士旁边,有一道墨绿色的宽阔身影。
他双手撑杆,做着引体,手臂稍稍用力,上身抬起,下巴高过了单杠。
汗水模糊了他的视线,心里默默数着数字:“……97、98……”
刚好做到第100个时候,姑娘踩着高跟鞋,颇为不好意思地走到他的跟前,仰头看他。
声音小小,一不仔细就听不清了。
似乎是说了一句:“傅警官。”
扶桑不知道怎么称呼他,想来想去,想了好几遍,才磕磕绊绊地开口。
傅希松开手掌,跳下来。
有点儿意想不到他们重逢后,清醒的正式的第一次见面竟然是这样的场景。
军人很糙,扶桑是知道的。
可当傅希揪起他深绿色的上衣衣摆,露出小腹上纹理清晰紧绷的肌肉线条,来擦汗时,她还是臭不要脸地脸红了一瞬。
天气太热,口有点儿渴。
她不经意地舔了舔下唇。
高跟鞋的鞋尖在地上蹭来蹭去。
莫名觉得荷尔蒙气息很浓啊。
擦完汗,整理好自己后,傅希抬脚,往前走了两步,走到扶桑的跟前。
居高临下地瞥她一眼,盯着她过分乖巧的脸蛋,挑了挑眉。
明知道她今天来这儿的目的是什么,还故作淡定地单手撑腰,歪头“嗯?”一声。
装着逼儿地问:“来找我什么事?”
男人慵慵懒懒的模样,让扶桑更不好意思。
她咽了咽嗓子,在心里组织一下语言,在想怎么样委婉地去问,才能不让人家觉得有人误会了他是一个偷车贼,导致心里不舒服。
“嗯,是这样的。我想问一下,昨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