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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第 14 章
晨两点,摩托车飞驰过街道,稳稳地停在天使街路口一间暗绿色小楼的门口,街对面像往常一样聚集了一些抽烟的吸血鬼。

    钥匙对了几次才插进门锁,时间来不及将它从门上拔下来,便迫不及待地奔到了楼上,打开厨房里的冰箱,血袋在冷藏室暖黄色的灯光下反射出诱人的光,他抓出一袋,骨节分明的手指用力地将袋子捏爆,冰凉的血液喷洒出来,他将袋子高举过头顶,张着嘴,贪婪地吞咽,饥渴的身体感受到新鲜能量从胃袋一点一滴融入到四肢百骸,他又“活”过来了,鬼一样活着……

    当食欲被满足,那股冲动消失,诡异的红色已经洒了他满脸,冰箱前的地板像是经历了什么凶杀现场,液体黏腻地慢慢凝固成酱红色。

    时间扶着冰箱门,无力地垂着头,整个人慢慢地蹲下去,一滴泪掉在地板的血液里晕开,很快与那滩酱红色融为一体……

    翌日早晨七点,毛小洛被厨房里烹饪的声音吵醒,身边的被窝里已经没了人,他伸手摸了一把,里面冰凉凉的。

    时间一边将鸡蛋饼翻了个面,一边元气满满地向他打招呼:“早上好!”

    毛小洛有生以来第一次在自己家里听见别人这么打招呼,愣了一下,随即笑了,也说:“早上好。”然后注意到时间身上的衣服换了,他的衣柜里没有合适时间的尺寸,昨天时间过来时也只穿了身上那一身,毛小洛想了想,问,“你一大早回家换了衣服吗?”

    时间笑着冲他点点头:“五点的时候睡不着,就回家拿了趟行李,你知道的,我有‘卟啉病’,出门得靠装备,你这儿也没有,只有趁着夜色回去拿了。”他用锅铲指了指客厅角落里的行李箱,“小毛同志,以后你这儿就算是朕的行宫了。”

    毛小洛这才忆起,初中时好像有一位同学总是将自己从头蒙到脚,初入学校时还引起了不小的反响。他顺着时间的锅铲看见沙发旁的行李箱,先是感叹时间的衣服真多,又不自禁从心底生出喜悦的情绪,冲着时间笑,有点儿不好意思地咬着嘴唇捏了捏衣角,凑到他身边去看他摊煎饼。

    时间故意问他:“你欢不欢迎我?”

    毛小洛两眼看着煎饼,并不敢抬头,嘴角向上翘着点点头,又怕时间看不见,犹豫了半天,说:“欢迎。”

    张子敬的诊室在城市的另一端,依山傍水,与一片疗养别墅比邻而居。

    时间一身皮衣皮裤,手套头盔全副武装,黑色皮质勒出结实汹涌的肌肉,像个拍广告的男模,将摩托车停在一栋小别墅前,领着毛小洛敲了敲那扇白色的木门。

    里面开门的是个身材魁梧的壮汉,身高与时间相仿,棱角分明的国字脸上长了两条浓眉,有种不怒自威的气质,看见他们,露出个与气质相悖的和气笑容。“来啦?欢迎欢迎,他在里面等着呢。”

    时间取下手套跟他握握手,进屋才把头盔脱掉,笑着说:“海哥!好久没见了。”

    “有两年了。”昌明海笑着往屋里让他们,“刚从部队回来,你最近怎么样?”

    “老样子。”时间一边与昌明海寒暄,一边观察到毛小洛有点紧张,便牵住了他的手,“这回回来还走吗?”毛小洛被他的手冰了一下,就医的紧张消失,转而变成另一种紧张,心跳加快,耳朵微红。

    “不走了,转业回来,给他当保镖。”昌明海口中的“他”正端了一杯咖啡从茶水间出来,身上穿了一件白衬衫,没系领带,领口敞开了一点,长相斯文俊秀,鼻梁上架着一副金丝边框的眼镜,见他们过来,眼神略过时间,冲毛小洛笑了笑。

    毛小洛回了个有点紧张的笑容。

    时间叫他道:“师兄。”

    张子敬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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