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氏和苟良才得意的笑起来,笑声邪恶。
鹿小鹊笑着趴到陆姳脸前,“姐姐别怪我。我也是没办法。”
陆姳忍着恶心,继续装睡。
鹿二郎啰啰嗦嗦的,“这,这不好吧?”钱氏和鹿小鹊哪里听他。
信物虽然有了,但眉心的红痣还是个问题。毕竟天生的红痣是水洗不掉的,点上的红痣却不是。苟良才认识一位炼丹师,知道他有丹药能令朱砂不退色,自告奋勇到郊处寻丹药去了。
钱氏拍拍陆姳的脸,冷笑道:“这大白天的,不方便往西楼送人,再让你自在半日。”
触手一片细腻滑嫩,钱氏气得拧紧眉毛,“这死丫头整天吃不好穿不好的,怎地还会皮子雪白,像用了上等脂粉似的。”
鹿小鹊心里酸溜溜的,哼了一声,沉下脸不说话。
堂姐眉目如画,姐妹俩站在一起,鹿小鹊总被比下去,提起容貌、肌肤,鹿小鹊便没好气。
钱氏还有事情要料理,和鹿二郎、鹿小鹊一起回去了。但是,叫来了仆人在外面守着。
屋里又恢复了宁静。
陆姳不再装睡,下了床,取出一方朴素的净色帕子,咬破指尖,挤出鲜血,在帕子上写下两个字。
鹿大郎在世时,陆姳日子过得不错,还上过闺学。养父养母去世后,钱氏刻薄,她被赶到后院这简陋小屋,屋里没有笔墨纸砚,也没有胭脂眉笔,要想写字,只能用自己的血。
她写的这两个红字是古篆体字,和楷书差别极大,若是学问不深的人看了,还以为是画呢。
陆姳并不是精通篆书,不过是上闺学和同窗一起闹着玩,就会“救我”这两个字。当时两个小姑娘只当是笑话,哪知道有一天真会派上用场呢。
按书里的情节,原主是在被庆阳侯拘禁之后,才设法向朋友求援,用的就是这个办法。
现在陆姳预知有危险,当然要把求救的行为提前了。
推开门,一个四五十岁的仆人拦住了她,“大姑娘,二爷二奶奶吩咐了,您不能出去。”
陆姳微笑,“谁说我要出去了?牛叔,我只不过是想给邓家大姑娘送条帕子。”
“不行。”牛叔摆摆手。
陆姳道:“叔叔婶婶只说不许我出去,没说连条帕子也不让送,对么?牛叔你也知道,邓大姑娘和我是同窗,我和她很要好的。这条帕子我早就答应了送她,如果今天不送过去,她会生气的,说不定会上门来兴师问罪。她是邓参将的掌上明珠,脾气可不大好。”
“这个……”牛叔犹豫了。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他是不愿意替陆姳往外头送东西的,可是邓参将不是好惹的,邓大姑娘也不是好惹的,他一个客栈的仆役,哪敢得罪这些人。
陆姳四下看了看,低声道:“我爹我娘给我留下两床棉被,都是棉布里子,大红锦缎被面,不管是娶媳妇还是嫁闺女,有了这棉被都是长脸面的。牛叔若不嫌弃,我便送了给你。”
牛叔大喜,“这如何使得?”口中客气着,手已经不听使唤的伸出来了,陆姳将帕子递给了他。
牛叔展开帕子看了,见并无夹带,先就放了一半的心,又见上面有殷红的两团,忍不住多看了几眼。陆姳解释,“这是古画,邓大姑娘要的就是这个。”
最早的象形文字确实像画,牛叔左看右看,没看出来什么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