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春收起匕首,微微躬身对着他施了一礼,说道:“多谢侠士相救。”
迎春见这人凭着一条鞭子便将几个大汉抽得还不了手,心里便以为,对方多半是个游侠儿之类的人。因此,才以侠士称呼对方。
那男子听了这话,爽朗的笑了起来:“侠士?我还是第一次听到有人这般称呼我。哈哈,有意思……”
迎春听他笑了,便仔细的打量起他来。一看之下,才知道,自己怕是猜错了对方的身份。他一身飒爽夹杂着几分儒雅,穿着打扮也透着贵气。看起来,倒有几分儒将的感觉。但见他身材颀长英挺,一套宝蓝色箭袖穿得优雅又高贵,十分的适合他的气质。腰上束着巴掌宽的白色玉带,显得他的腰极细,堪称鹤势螂形。他发色和眉色都很是浓黑,皮肤透着健康的小麦色。一双丹凤眼尾部的深深痕迹,直扫入到鬓角里去。可真是,好一名俊雅英挺的俏郎君啊。
男子见迎春打量他,便朝着她拱了拱手,说道:“在下姓秦,行伍出身。”
原来真是一名将士……迎春点点头,再次谢过:“多谢秦将军相救,实在是不胜感激。”
“小事而已,不值得娘子多谢。告辞了。”他冲着迎春点点头,拨转马头,嘚嘚的远去了。骑着高大黑色骏马的他的背影,从容优雅,煞是好看。
等人都走了,那车夫才连滚带爬的上了马车,战战兢兢的对迎春说道:“这位夫人,并非小人不管,实在是管不了啊!他们先前将小人的肚子踢得,到现在还在痛……”
迎春微微蹙了蹙眉,道:“此事也怪不得你,你继续驾车吧。”
车夫闻言连连道谢,顾不得自己身上还痛着,马鞭一甩,车轮骨碌骨碌,再次朝着前方驶去。
让我们把时间往前推一段,推到早上贾迎春刚刚出门之后。
孙府老夫人居住的祥和院里,墙角一棵栀子花树开出了碗口大的洁白花朵。馥郁的香气,笼罩着整个院落。这棵栀子花树有些年头了,还是孙绍祖父亲在的时候种下的。孙老夫人对这棵树十分爱惜,常年亲自浇水施肥剪枝,不假他人之手。
此时,孙老夫人正与孙绍祖坐在花树旁边的窗户底下,说着话儿。
孙老夫人身形瘦小,皮肤黄褐色,满脸都是皱纹。藏在皱纹里面的一双三角眼,倒是凌厉非常,闪着烁烁的精光。她抚摸着孙绍祖绑着布条的胳膊,满脸愤恨:“这贾迎春真是活腻歪了,竟然敢对自己的夫君动手,看我怎么收拾她!——来,儿子,喝碗人参鸡汤,补补气血……”
孙老夫人只生了一儿一女,因此对孙绍祖这根独苗宠爱非常。若不是她一意娇惯着,或许,孙绍祖也养不成如今这副暴戾性子。
孙绍祖一口喝干净青花小瓷碗里面喷香的浓汤,而后放下碗,说道:“老太太你可别去,儿子瞧着贾迎春那副样子,竟像是撞客着了一般。这几天,暂且不要去理睬她。”
孙老夫人撇撇嘴,说道:“哪里就有那么容易撞客着,你说她疯了,我倒是还能更相信一点……”说到这里,她眼神一动,压低嗓子说道:“儿子你说,贾迎春她,是不是真的有些疯了?”
自从孙家老太爷去后,家里不过是看着光鲜,内里,其实已经是一日不如一日。孙家老夫人连自己的嫁妆都贴了一些出来,因此一心想要娶个妆奁丰厚的儿媳妇,拿儿媳妇的嫁妆来补贴孙家。原本以为贾迎春身为一等将军唯一的女儿,贵妃娘娘的堂妹,嫁妆再差也差不到哪里去。谁知等人进了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