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绪当年十六岁,容颜姣好,身段修长,就像他那个风姿绰约的母亲。
父亲挑剔的目光一寸寸在他脸上灼烧过去,他咬紧齿关,昂然抬起头。
王谋的不满和轻蔑也非常直接地写在了眼中。
“你想去哪里从军?”
“去凉州。”
王谋的嘴角牵了牵,“凉州军虎狼之师,凭你?”
他微微一顿,充满讥讽,“你在那里能撑过几天?”
“我会用剑,也吃得起苦。”
世家子弟都是要学剑的,容绪从小学什么都快,剑术在家族子弟中也算是佼佼者,唯一打不过的大概只有大哥王戎。
但容绪一点不沮丧,王戎只不过一身蛮力匹夫之勇罢了。
王谋此刻不跟他多说,抬手缓缓拔出了腰间宝剑,道:“你若能够在我剑下挺过三个回合,我就让你去从军!”
结果,根本就不需要三个回合,当王谋的剑劈下来的时候,那摧金断石的力度已经让容绪感到了震愕和恐怖!
虎口震裂的撕痛让他骤然意识差距的惊人。
他们平日里学的花拳绣腿,不过是将剑术当做了吹嘘的技艺,如果说真要御敌,也就吓唬一下街头的泼皮,或者勉强可以抵挡个把野路子的强盗贼人。
毕竟在当时的太平盛世里,根本不会真的用得着剑。世家子弟佩剑只是礼数,所谓的刀光剑影,也不过是青年们搏击取乐抖威风。
然而,王谋的这一剑却带着沙场的血腥气扑面而来。
容绪摔倒在地,宝剑呛然飞出老远。他呆愣地看着自己流血的虎口。
醉里挑灯看剑之时,用柔软的丝绸擦拭那锋利的坚韧,用价值连城的珠玉装点那精美的剑鞘。
加上他品貌甚佳,交游又广,在当时的盛京城里,风流博雅的名声也广为流传。
照理容绪应该安下心来,一边用心仕途,一边把这个金枝玉叶的妻子好好供起来。只可惜他早就是一匹脱缰的野马了。
“我做得更仔细,我给姐姐调配不同的香薰,姐姐佩戴着,就能让先帝始终对她保持着期待和新鲜,我让她每天变幻着不同的妆容,姐姐的衣裳都是我给她裁剪设计的,以及风流逸趣。”
“你懂什么!当时的情况根本停不下来!先帝醉后非要骑马,谁阻止得了他,不慎跌落才……那是一次事故!”
这药劲是层层递增上来的,最后会完全失去意识任人摆布,所以容绪将这玉壶冰泉和玛瑙酒器里的药酒配合着一起使用,对他那位主公真是特殊照应。
谢映之无语地抽回手,忽然想起了一件事。
王谋居高临下地望着他:“吓破胆了罢小子,打仗不是什么逞威风的事,我到现在也只打过两次战,还是去广原岭剿匪,都还没有真的打过边关的硬仗。你这点斤两,敢去边关?”
“那我拜师练剑一年,再去!”容绪不甘地忿忿道。
但他话音未落,忽然只觉得脸颊一凉,紧跟着鬓角的几缕发丝簌簌落地。
锋利的剑刃沿着他光洁的脸颊往下滑去,他几乎能嗅到剑刃上毛骨悚然的血腥味。
他一动都不敢动。
容绪点头,“我没想到他还特地知会了凉州牧曹腾,凉州军绝对不会收我,不但是凉州军,因为他参与过广原岭的剿匪,在军中也有些故旧,没有一支军队会接受我,甚至我若不放弃从军的念头,连盛京城也出不了,他和四门的守官都很熟。”
只有他,他最聪明,天分最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