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婶娘听说昨晚发生的事了吗?听说老富叔被咬了,现在还在医院躺着,学校里都在议论。”
“我早上还和别人说了这事,”李婶娘从灶头里抽出截长长的柴火,埋进灰里熄灭,又对郑楚说,“肯定陆哑巴做的,就是为了报复人,老富家手上没证据,闹到支书那里肯定也没结果,只能吃下这个亏。”
这里的支书是外来的,还算公正,如果没有证据,这种事确实不会有什么结果。
郑楚想了想,又问道:“万一不是他呢?会不会是乡里跑进了其他东西?”
“不可能的,这穷地方能有什么东西跑进来?”李婶娘不以为然,“你先把手上东西放了,饭快做好了。”
郑楚思索片刻,应了声好。
暂且不管陆为真说的是真是假,这话是他传给她的,直接说出去,乡里面应该不会有人相信。
因为别人只看见陆为真来过。
照这样子来看,陆为真或许还不知道大家已经把罪定他身上。
郑楚回了房间,看着“不可能”这三个字,心中暗忖许久,还是想不明白,最后只能放下。
连李婶娘都认定这事是陆为真做的,这里人和李婶娘差不多,更不用多说。
这件事尽快必须要让乡里人知道,就算是假的也不能不防着,否则还会有人出事。
而且顾元泽最近要出去,要是遇上这东西,可能也会有危险,有心人知道更加麻烦。
郑楚想清楚利弊,把这张纸锁回抽屉里,起身下楼,又匆匆跟李婶娘说句有事外出,趁着天还没黑,跑了出去。
她直接跑去了支书家。
郑楚生在郑家,耳濡目染的优势就是口才好,一件小事也能被她渲染成严重的大事,有没有证明反倒成了次要的。
当然,最重要的一点是,村里的孙支书,是顾家调过来的。
郑楚不用担心他信不信。
如果不是运气不好来到这个穷乡僻壤,郑楚现在根本不用操心这种事情,底下的人都不是饭桶。
但也不算运气差,她父亲已经醒了,等她回去的时候,基层历练三年的履历也印上了,至于过程是什么,没人会在意。
漆黑的夜晚只有零星点点,乡人虽然对支书的话半信半疑,不明白他哪里来的消息,但也还是尽心找了。
这一找,还真找出了麻烦——是一条枯瘦的死狼。
作者有话要说 恋恋的狗没名字,又没人会叫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