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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第十四章 值得
    许珏原本想着,三个人在,总没有那么尴尬,所以才暂时放下心来。

    没想到一转头,时绯这个家伙就跑了?

    不知道在拒绝上司之后,还怎么和凌笙单独相处的许珏,选择了最low也是最有用的一招——尿遁。

    她跳离弥漫着好闻香气的凌笙,火箭一样钻进厕所,然后坐在马桶上,气咻咻地拨打了时绯的电话。

    那边响了一声,就被挂断了。

    许珏一脸懵逼,随即更是无名火起:好样的,还敢挂老娘电话?说好的风雨同舟,说好的有难共享,有福也许当呢?

    她再次拨打了过去,结果又被摁了一次。

    许珏不信邪,再打过去,这次却秒接了,还没抱怨时绯临时脱逃,就听见那边时绯压低的咆哮:“老许你大爷的,就不能不打了吗!”

    许珏:“你……”

    那边的呼吸声十分粗重,偶尔还能听到跑步的声音,时绯理也不理许珏,说话跟连珠炮似的:“我现在正在逃命呢,你这铃声跟催命似的,万一……卧槽!她发现我了!”

    逃命?她发现我了?

    许珏摸不着头脑,以为时绯出事了,有些着急,忽然听见那边有一道因为距离太远,而有些模模糊糊的女声:“还跑吗?”

    许珏住的小区,一楼只有一个大门。时绯想着傅秋月有车,肯定是从地下停车场直接上楼,于是打算抢先跑走,没想到对方根本就没在电梯,而是在门口蹲守。

    大理石铺就的通道,一眼就能从门口望过来。

    傅秋月逆着白炽的光,勾起一抹淡淡的笑,用让人骨头都快酥了的声音道:“三分钟还没到,是怪我来早了?”

    时绯舔舔嘴唇,顾不上手机,连着后退了好几步:“没,你不来也可以,我又没让你过来……”

    傅秋月看时绯又想跑,收起笑,几步上前攥住她的手腕,正想说话,就看见了还显示通话中的屏幕,上面显示的名字是老许。

    应该是刚才凌笙提到的许珏,也就是时绯大学认识的闺蜜吧。

    她托起时绯的手,直接借着对方的紧握姿势,对电话那头的许珏道:“时绯我就接走了,有空认识一下吧,许小姐。”

    时绯羞恼,作势要甩掉她粘过来的手:“傅秋月,谁要你接,不要脸!老许,快来救我!”

    傅秋月?这名字好像在哪里听过啊。

    许珏眉毛一皱,有点没摸清楚情况,“你们……”

    “嘟嘟……”电话已经被挂断。

    再打过去,已经是关机了。

    许珏看着手机,陷入了是否该拯救好友的沉思。忽然,她拍了拍自个儿的大腿,痛地呲了呲牙。

    想起来了,傅秋月不就是时绯的前女友吗?呸,不对,不是前女友……准确地说,是初恋女友。

    知道这个名字,也是时绯的老同学说的。

    然后在傅秋月之后,时绯的女友就开始频繁地换。每一次她身旁都是不同的人,比换衣服还快,唯一的共同点是,她们停留的时间都不长。

    这样的事搁在另外一个人身上,许珏绝对要骂对方渣。可是时绯的情况还有点不一样,她不是渣人,她只是不再拒绝人。

    时绯和许珏不一样。

    许珏的外貌和性格,就决定了她只会吸引各类年上,虽然很惨烈就在于,她前几任都是奇葩。

    时绯性格开朗张扬,像是谁都可以触摸的阳光,又性感到勾起人内心的欲望,所以男女通杀,年龄性格更是跨度宽广。

    从许珏认识时绯起,追求时绯的人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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