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慢慢让庄子有了活力。现在我有了三百号人,因为是我收集的工具,我带人开垦的,卢斯·波顿倒是大方地承认这地暂时归我管。
“你出嫁以后,那里属于波顿。”人渣。
我承诺庄子里的居民,只要工作五年,之后他们可以获得自己的一份,至少七成的收成,而且多劳多得,目前来看,这样简单的分配方式还行。
我经常带人出去狩猎野人掠夺队或者流寇,收获马马虎虎,不过我主要是靠这个磨炼自己和手下,并不指望靠抢这帮穷酸发家致富。我的人当中虽然有不少壮年的汉子,但是能上战场,见过血的就40号人,而且这40号人还需要劳动种地,得轮着来。
在北境这片艰苦的土地上,要让我手下心思安定,少有后顾之忧,拥戴我本人,一心作战,难被收买,我就需要保持他们的斗志和忠心,用充足的酒水粮食和安定的住所来确保其生活,这些都是最基本的,所以别看庄园里有百号多人,一次出20个去作战已经是极限。
波顿家族里的其他民众称这里为“野种庄园”,或者“闺女村”,如果被卢斯·波顿知道,喊出“闺女村”这个名词的可怜虫会被割舌。
庄园之外的民众对野种庄园顾虑重重,我是个野种不值得他们尊敬,而我的人当中有流浪汉、逃民、野人和强盗,他们不敢信任我的人,我知道这种怀疑有其道理,是我我也得离得远远的,庄园里的人成分复杂。
不过这里也体现出北境人的一个小缺点,遇到单个的外地人,他们会很好客,但是遇到野种庄园这样外来的定居社区,他们会严加防范。我能理解,北方粮食少,冬天太恶劣,多一个人就是多一张嘴,多一个村子,指不定意味着群殴甚至厮杀。
万幸的是,卢斯·波顿不会拒绝开垦和迁来的子民,所以我举着波顿家族的大旗,在波顿的土地上开拓,一般的农夫不会招惹我们,如果有人想要动粗?那正好。
日子还算不错,我已经适应了卢斯·波顿。
不过有一个小问题,我的初潮迟迟未至,蓓珊妮·莱斯威尔夫人告诉我,我一旦从女孩变成少女,她将为我安排婚事,这让我非常矛盾。
初潮没来吧,感觉自己是不是哪里有问题,我的胸前有隆起,身高已经五英尺半(1米67)了,而且其他的地方也已经长开,腿长腰细,让我很满意。唯独初次的月事迟迟未至…
要是初潮来了吧,鬼知道那位蓓珊妮·莱斯威尔夫人会安排些什么婚姻,所以虽然奇怪,但是我没有太过关注,也不着急。
【第四节】
一半人押送俘虏回庄园,其他人跟着我骑马沿着泪江向东南而行。
除了我没几个人会骑马战斗,所以这批人只能当骑马的步兵,到地方得把马集中起来管好,因为这件事,外出狩猎盗匪时我不止遭遇过一次的偷马贼,也算是一种娱乐吧,反正马匹上都有纹章呢,跑不掉。处置偷马贼让我认识了不少北境的贵人,曼德勒就不说了,黎德家我也见过。那帮傻子,过不了颈泽,去不了白港,偷马卖给谁?
我本来该回庄园,但是我想到一件之前没敢做的事,我吩咐我的人帮我探寻,外界的冷眼和偏见让我的人困难重重,不过几个月后到底是有了消息,所以我来了,庄园如今稳定发展,我能抽出这点时间。
哪怕是在早上,这里也有些湿冷,阳光透过薄雾洒在河岸之滨,让泪江之水波光粼粼,就像是少女脸上晶莹的泪花,我还记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