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少的那一段,我放在了评论里面,没看的小可爱的可以去看看hr size=1 他几乎沉溺在这奇异美妙的感觉中,忘记了周围的一切。
不知过了多久,直到他听见菲比斯“嘿嘿”的怪笑了几声,才略带仓皇的抬起了眼。
“瞧你这狼狈的样子,”他听见菲比斯冷笑着,“克洛德,你爱艾丝美拉达,你爱她恨不得杀了我,疯子!一个只敢躲在下水道里偷窥女人的老鼠!”
“爱她,却驱赶她,让她丢失了赖以谋生的生计,因为你无耻的私欲,威逼迫害一个弱女子,这就是你爱人的方式!”
“克洛德,作为男人,我真为你感到羞耻!”
“连自己的欲望都不能正视,克洛德,你配爱谁呢!”菲比斯的肩头鲜血淋漓,染红了衣裳,可他一点也不曾在乎,他另一只手扛起昏迷中的艾丝美拉达,踹开门出去。
克洛德半蜷着身子躺在冰冷的地上,火热和冰冷汇聚成身体上的两极。
良久,那失神的眼神渐渐凝聚,他望着菲比斯带着艾丝美拉达远去的身影,才慢慢坐起来,下意识地拉紧了他漆黑的袍子。
菲比斯出门后找人问清了因果,便找到修斯的房间一脚踹开。
修斯其实也喝得半醉,此时还在跟一个红裙的姑娘拼酒,姑娘骑坐在修斯身上,醉颜酡红。
修斯见菲比斯怒气冲冲地踹门进来,琥珀色的眼睛里写满了惊愕和窘迫,连忙一把推开那红裙的姑娘,站了起来。
“你干的好事!”菲比斯直接把肩上的艾丝美拉达抛到修斯怀里。
修斯连忙伸手接住,正想抱怨一句“队长你也太不怜香惜玉了”,却发现菲比斯肩头全是血迹。“你怎么了!谁敢伤你!”
“没事,皮肉伤而已,没伤到筋骨,”菲比斯并不在意伤势,倒是递给修斯一把匕首,“这把匕首你收好,血迹也别擦。”
“这是……”修斯忍不住问。
菲比斯看了一眼那带血的匕首,嘿嘿一笑,“嘿,凶器。”
他看了看自己的肩膀,“我去找军医处理伤口,这姑娘就交给你送回去了。”他指的是艾丝美拉达。
“是她伤了你吗?怎么会……”修斯忍不住说,“还是让我陪你去看军医吧。”他边说边拍了拍那红裙姑娘的腰,把艾丝美拉达交给了她。
“当然不是她。”菲比斯狠狠瞪了他一眼,“你先把你自己干的好事处理清楚!艾丝美拉达,嘿,修斯,我不是告诉过你不要去招惹她吗?”
“这姑娘她自己愿意啊,能有什么问题?”修斯一面反问,一面想跟菲比斯一起出去,“难道你还要为贡得洛里埃小姐守身吗?”
孤儿寡母的贡得洛里埃家,根本高攀不上菲比斯对方。修斯这样想。
菲比斯气得推了他一把,“气死我了!”他气冲冲地说道:“你在想什么鬼东西!修斯,请你以后干这种事先过过脑子,这里是巴黎,不是我们说了算的边界,什么小人物都有可能牵出大贵族和教士!”
“你给我把脑袋放清醒点!”
修斯被骂得很是憋屈,他抬眼看了一眼菲比斯,看他紧蹙着眉头的样子,也不再为自己解释什么。
他要怎么解释,自己到底是怀着什么样的心情,看着他与百合花约会,又是怀着怎么样的心情,把那个吉普寨舞女送到他的床上。
菲比斯有些忧心,这次算是把克洛德彻底得罪了吧。
不过近期路易十一也没有再召见克洛德了,似乎在寻找新的医生?
天色尚未大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