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墨色黝黑,隐约还可以嗅到一点淡淡的花香。再看那裹着烧鸡的透明物什,一把撕开,撕开前几乎闻不到烧鸡的香味,撕开后香味却沛然袭来,竟也不清楚是什么材质做成的。
叶无倾自认不算没见识了,这浅浅漏出的一鳞半爪,却已着实令他惊讶,不由对陶碗那边的人(?)更生几分兴味。
肚子很饿,烧鸡很香,叶无倾却没有立即便吃,他打眼一扫,兔起鹘落间便从那边的野草中拎出来一只肥硕的兔子,扯了些鸡肉硬塞进兔子的嘴巴里,强迫它咽下去。兔子一边蹬腿一边翻白眼,吃完肉后就一幅生无可恋的样子任由他揪着后颈的皮提在半空,一双黑豆眼空蒙蒙看向远方,蹬着腿儿死猪不怕开水烫了。
叶无倾耐心等了好一会儿,见兔子依旧活的好好的,就放下心来,先用几根草茎编成一股把兔子的四条腿绑起来,再回身坐到坟前,烧鸡供给义父一半,剩下的一半则风卷残云般吞下肚,齿间咔咔连声,根本连骨头都不必吐,统统嚼碎了咽下。
他能感觉到自己的舌头、喉咙、肠胃都在为这半只烧鸡欢呼雀跃,宛若久旱逢甘霖,整个人仿佛又活过来了,从地狱爬回了人间。
“义父,两个狗贼的头颅先放在这里,您若在天有灵,就好好睁眼看着。他们既敢要你满门性命,此恨也必要所有参与之人的满门鲜血才能洗刷干净!”
叶无倾只跟在江正豪身边四年,且他向来对江正豪的愚忠固执不甚赞同,可不赞同归不赞同,江正豪的确是个顶天立地的汉子!他从来不负天下人,天下人却负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