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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风起南山》正文 十三章灿烂星河下的人心 三
    ()  初来东陵的人对东陵的评价的确是没有气派这两个字,这座故都并没有因为皇家的居住而沾染所谓的皇家威严,甚至有些脏乱,所以,很难让人联想这是汉阳王朝的故都,这里是北军的转站,粮草,兵马的队伍常常可以看见,汗流浃背的商队人员也愿意来到东陵这座城稍作休息,因为人多所以有些乱,但对于边境深深的寂寞,人多确实是缓解这种状况最好的良药,东陵与北方在人口密度上有天壤之别,所以才会有人说“东陵是当之无愧的北方第一城”这种话,而且而且去过边境的人也都对这句话很是赞同,但有远道而来东陵人对故都这两个字并没有什么很大的兴趣,也并没有因为故都二字享受什么多余的照顾!远道慕名而来的诗人游侠在看到所谓的“北方第一城”远没有想象的大气,甚至还有些寒酸,落魄而返的诗人曾写下这样一首《悼亡友陌而忆东陵》。

    年少曾不爱箜篌,

    只闻江东惧北龙。

    空想东陵好风光,

    野马烟花踏北疆。

    北疆不见千丈雪,

    降龙只得几人归。

    寒也北,苦也北。

    路边摊上,店小二正看着瞅着外面桌子上的一个人,原因无他,这人一身白衣,再加上身体强壮,脸角方方正正,但是没有胡子什么的,但这强健身体肉眼都能看得出来绝对不是凡俗之人,外表的出众只是一方面,另一个便是奇怪的行为,点了最好的酒,却一口没喝,只是揭开坛子任由酒香飘散,人却只在闷头吃那叠花生米,店小二自然对自家的酒有信心,对于这等奇怪行径也猜不透,东陵那么大,怪事日日都有,他付了钱,只要不是来砸自家酒馆厂子的,管他做甚!自己猜不透也好,自己有的忙,这些高人都怪怪的,哪能把心思都放在他们身上,做好本职工作才最好,现在已经是秋末了,等到了冬天,马上就要过年了,想到这里他情不自禁的轻声叹了一句:“秋天快要过去咯!”

    在前台一个人咀嚼花生米的男人听到这话愣了一下,谁也没注意到,因为这愣神的缘故,上没用劲,一个花生米便咕噜咕噜的逃脱了筷子,男人没了动作,只是看着眼前的一碟花生,然后轻声嘀咕了一句:“该走了!”然后端起一壶酒,直接豪饮,伴随着众人好奇的目光和下咽的声响。“咕咚咕咚”两斤百火烧就干完了,对于东陵人来说百火烧一般是一杯一杯的小酌,让酒精不断刺激着喉咙与胃,而不是这么玩的。白衣男子很不优雅的打了个长长的酒嗝,拿着屁股下坐着的长剑跨过了门槛。

    殷则一提着药,一拿着两个橘子,药自然是他去药店买的,不过买的时候药店老板很惊讶,不是因为他来买药,而是买的太少了,

    “殷书吏,这次就买这么一点儿哪够啊!是不是没带够钱呐?不要紧的,您的信誉我们还是信得过的,要不,再来点?”回绝了极其热情推展自家药的老板,再声明只要一人份量的药,殷则才买回来自己想买的,然后路上又碰到了巡差的黄捕头,本想快点回去,但遇到絮叨的黄捕头。

    “老弟啊!你这提着的是药吧!”

    “哎哟,大哥好鼻子!”

    “哎哎!我跟你说,别人虽然叫我外号叫黄二狗,但是和我这鼻子一点关系都没有,人家说的是我的行动,是我千里追敌,用智慧判断犯人逃跑路线的传奇,知道吧!……”

    殷则只好翻着白眼听他唠唠叨叨完,嗯!你外号的确和鼻子灵没关系,平时邻里不和,夫妻争吵什么的,别的官差一到场,都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到你这因为鸡毛蒜皮的小事你一掺和,小事便大事,原本只想吵个架的最后写了休书,本来女方哭一场要回娘家,结果你一掺和劝人家,把人家劝的直接跳井,还好没闹出人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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