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话说得好“人无远虑必有近忧”。
一向随遇而安的殷则终于离开了东陵,当天离开的他随意的跟了个往南的车队。
东陵,号称是“北方第一城!”虽然在殷则心不以为然,但是从这称号也能看出一些问题,那就是东陵这地界已经是很靠北了,倘若再往北走,过了一条凉江,再行个数十里就到了北荒。
北荒在东陵可不是什么好名头,在汉阳亦是如此。北荒被东陵人称作“狼崽子”,东陵人眼他们活得像匹狼,他们凶狠,他们好斗,他们肆意妄为!他们虽然同为人,但北荒人种各异,但普遍体格较原人更大,但东陵人眼北荒的他们眼神比他们外貌更像狼!他们发色也有一些不同之处,汉阳与北荒打了这么多年血战,有头的,无头的,有出气的,没出气的都抓了不少,知己知彼方能百战百胜这话嘴上说说没用,行动起来才是王道,于是在这样情况下不少人研究关于这方面的东西,也没能弄明白那群家伙为什么不是统一的黑色头发,这相对于漂洋过海的传道士那些显而易见不同人种不一样,北荒与那些传道士不同之处就是一个就在家门口,一个远在天边。
是探究一个遥不可及的大陆为什么人长不一样还是仔细想想邻居为什么如此仇恨自己?所以,具有远交近攻意识的汉阳朝廷选择了后者,本来汉阳与北荒就不对付,更别说他们那些带着奇异魔幻色彩的眼睛,总之,没能找到这些反常的原因,但无论是碧瞳金发还是碧瞳红发,非我族类其心必异,在汉阳,他们更多时候被唤作“食人妖魔”,汉阳王朝的头号大敌。
十年前那一仗血流成河,即使这十年平平安安,但仅仅十年,很多事并未消去。多少家庭失去了好儿郎,多少女人失去了他的男人,多少人在十年后的今天还会在噩梦惊醒,然后用按捺住澎湃的胸膛,一片片的告诉自己,那已经过去,他也不会再回来了。
整个北方都未曾从那次痛苦回过神来,由此经历过伤痛的人对北荒的仇恨因为一日一日的痛苦而剧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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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队虽然能载人,不过他们也不会把那些放货物的地方给人呆,他们只是接了钱然后允许这些人跟在他们后面,普通人免得被一些流寇抓住,殷则就在其,穿着一件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褐色短襟,虽然穿着普通,但是一群人都还是将他孤立了出来。
原因无它,年里很少见阳光的殷则,整个人外表的皮肤显露出一种苍白,再加上待在监狱里见得太多的破烂事,他没办法管,也不想管,所以给人的感觉一种拒人千里之外的冷漠。
车老大是个壮硕的汉子,虎目圆睁自然而然带着一股王霸之气,浑身一颤一颤的腱子肉仿佛也在告诉周围的人他不好惹,就因为这一身腱子肉,很多人都选择这辆车队,就因为这身腱子肉,车老大很坦然的收过了殷则递过来的钱财,即便在他眼,殷则这个白脸行事古古怪怪的。
殷则现在已经十八了,年时间因为常老头零零碎碎透露出来的一些东西,他努力的学会那些小东西,他认为这些东西可能都会很有用,尤其是对于他这种菜鸟来说,那些带着一些江湖的神秘色彩的小故事,总是让他热血沸腾,那些爱恨情仇般的话本小说总是在撩拨他的心弦,然而一个怕死的家伙,总是害怕出师不利,折戟沉沙。所以他总是很珍惜他所拥有的时间,就比如现在,虽然众人离开他,他也没有受到什么影响,他已经习惯了这种被人隔离的感觉,况且,他自己知道这种被隔离的情况是他自己选择的,从年前那个夜晚,当他决定离开菏泽的时候,他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