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那一天,费舍遇到了恶魔,一个从地狱最深处爬出来的恶魔,he knew it for certain。
生于罪恶之都,长于罪恶之都,费舍即使面对黑帮的人也能谈笑风生,实际上这样的事情已经发生过几次了,但他总是能够完美的摆平他们。
他遇到黑帮,他摆平黑帮,有时候用钱,有时候用货物,不管怎么说,他总是能摆平他们,大概因为他们是同类吧。
至于面对那些真正的哥谭疯子,啊,是的,明哲保身如费舍清楚的知道哪些人是他根本没法招惹的,像是不久前被那该死的蝙蝠侠投入疯人院没过多久又逃跑了的小丑,还有那一到晚上就开着一辆破蝙蝠车发了疯的在街上多管闲事的蝙蝠侠本人。
但除过这些人外,费舍一直安全的游走在哥谭的黑暗面与光明面的交界线处。他自豪于这一点,那在危险中高压中依旧游刃有余的风度。
也许因为我和他们一样,都是来自地狱的恶魔。费舍不止一次这么想。
但不是这一次!绝对不是这一次!因为这一次,他遇到了真正的恶魔。
“我,我有钱!”他的保险箱,他的金库,他存在银行里的钞票,统统都可以给他!
“我不需要钱。”假话,但是费舍不会知道的。
“我,我有美女,保证没有任何后遗症的,只要你放了我,我立刻就可以兑现,不不不,你甚至可以绑着我去看她们。”
“我要她们干什么?”
“美男,我还有美男!求你了!放了我吧!”
“嗯哼,我考虑一下吧。”云海直立起了上身,缓缓的踱步到负责人的正前方,假意思索了一番,实际上却是在静静欣赏着那终于抓到一根救命稻草的模样,然后——
笑意盈盈,她摊了摊手,“不,不不不,我要他们做什么?”
“你要什么?无论是什么东西,金钱,权利,地位,名声只要我有的!我都可以给你!你想要成为哥谭的地下之王吗?我可以帮助你!我是非常有用的!just don’t kill me!please!”
对对对,就是这样的变调声,再尖锐些,再动听些。云海发出一生惬意的叹息声,她伸出双手,右手握着小刀左手空空如也,就这么忘我投入的如指挥家般挥起了双手。
死亡是有瘾的,已经死过一次的云海无比确信,而那万般负面情绪的集合体则让她着迷。
“let’s ——have fun”云海终止了她手头的动作,抬起右手优雅的将微卷的半长黑发拢到耳后,然后猛的蹲了下来,向上看去。
范围大的惊人的眼白最上方静静的浮动着两颗黑色的眼球。
现在,费舍看清楚这个人的眼睛了,那是吞噬一切的黑暗。
刀锋在皮肤上缓慢的滑动,费舍能听到到自己的皮肤最表层被划破的声音,然后那锋利的刀刃就会像切黄油一样深深的切入到肌肉之中,嵌入到骨缝之间,然后将那挂在骨头上的,多余的累赘一块一块,一块一块的切掉,只留下发青的白骨。
只要一转眼珠,费舍就能看到那把小刀,刀锋上银白色的光芒,以及那倒映着的,满面狼藉的自己。在那一刻,他崩溃了,彻底的崩溃了。
他哭了,在重压之下,哭的不能自已,哭的就像个孩子。自从他七岁时将邻居家的小姐姐推下高楼后,他就再也没有哭的像此刻这么惨过。
鼻涕与眼泪一起流下,粘糊糊的,肮脏的如他满身的罪恶。
就像一个患了斯德哥尔摩症的病人一样,费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