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起来似乎有些夸张,影分身不过就是个忍术而已,用就好了嘛,怎么会关乎到如何生活呢?
如果要回答这个问题,就要回到美咲的价值体系中去。
在美咲的观念里,人本身即是最高的价值体现,是最高的追求,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把人当做一种工具或手段。
这是她一切观念的大前提。
这样的强调人的价值的观念,听起来让人振奋,即使什么都不懂得人,听到这样的宣言也会感到激情澎湃。
但是所有的理论都逃不过实践的考验。再好的理论,一碰上实践,就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麻烦。
一个观念,既可以帮助我们捍卫一些权利,但同时也会对我们施加了一种约束。
对于“人是目的”这一观念,它是帮助我们捍卫自己作为人的权利的利剑,但是同时也是让我们不能去侵害其他人权利的约束。
其他任何人不能将我们当做手段或工具,但是同样的,我们也不能将他人当做实现自身目的的手段或工具。
当然,对于一些人而言,这种约束可能是单方面的,是可以灵活的运用的。
简而言之,就是“你不可以这样对我,但是我可以这样对你。”
但是美咲不是这样的人,或者用通俗的话来说,那么她不是一个双标的人,所以她就面临麻烦。
回归到眼前这个问题。
影分身的复杂性就在于,它是用查克拉制造出一个具有独立于施术者本体的分身,而这个分身具有独立的意识。
在使用忍术期间,施术者和影分身不共享信息,只有在忍术解除之后,影分身消失,施术者才会获得□□的经验。
并不复杂。但是这里面却涉及到一个巨大的麻烦,那就是影分身是否可以算作“人”,是否可以享受“人”的权利。
直觉判断,这似乎是一个不假思索就可以回答的问题,但是如果静下心来仔细分析,就会发现里面隐藏着一个巨大的陷阱。
什么是“人”,或者说人是什么。
如果将“人”定义为通过传统方式生产出的生命体,那么通过培养皿诞生的算不算人呢?他有没有和自然方式出生地人相同的权利呢。
如果只将具有人形的事物算作人,那么一个人因为身体丧失功能,而不得不将自己的精神意识转移到某个物体上存放,那么他的权利还需不需要被尊重呢。
人到底是生命形态,还是精神意识。
如果将精神意识当做判断人的根本,那么一个因为意外而丧失意识,并且不可能再恢复意识的人,是否还能拥有作为人的权利呢,换言之,其他人是否可以决定他的生死呢?
………………
影分身的复杂性正在于此。
分身具有独立的思想,虽然它的思想来自于本体。但是正如美咲否定了造物主对创造物支配权那样,她同样也否定了自己对自己创造物的支配权。
的确,分身是纯粹的查克拉构成。但是美咲认为,形态以及构成不是重点,即使是一只忍猫,一只忍狗,甚至是一堆金属聚合物,只要“它”具备了思考能力,具有自我意识,那么它的权利就应当被尊重。
当然,这个时候你可能不能说它具有“人”权,可以称呼为“忍兽权”,或者是“金属人权”,这些都无所谓,但它具有其他人不可剥夺的权利这一点上是相同的。
那段时间,美咲的精神世界简直就如同一锅烧沸的开水。
每一刻都有一个新的解释冒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