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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第 10 章
    “家里的上下之分,也包括纳妾的权利?不是应该举案齐眉、相敬如宾?”

    被这番“小儿的胡言乱语”噎的一时语塞的孔颖达老师,不愧是在古华夏儒学流派众多,师说不一,经义难明的时候奉诏修订《五经正义》的大儒大家。

    就见他道谢过后,抿了一口茶水,用他融合南北经学家的见解,为经学的统一和汉学的总结做出卓越贡献的渊博学识,有说有证,层次清楚,释义分明,繁而有要,齐全周详的分析给不通“人情世故”的少年太子听。

    “我当年游学时候,听到自南朝进入北朝的名士名宦颜之推告诫子孙:“积财千万,不如薄技在身。技之易习而可贵者无过读书也。”仕宦之族,缙绅之家,相率督课子孙,教以儒业。一样的儒雅重文之风,不让衣冠文物荟萃的江南之地。此乃大善也。”

    “而儒家自从汉朝时期被董仲舒大家提为‘罢黜百家,独尊儒家’的儒家,并且提出三纲理论,‘妻子受命于夫君’,二者的原因是一样的。文化需要一个规矩,社会需要一个规矩,家庭内部虽然是家事,但是家庭和国家息息相关。而且,天家无私事,大家无小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