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他的命有一天会握在旁人的手里。
他是野惯了的,从小摸爬滚打学了一身本事,初初崭露头角便打出了名声,腰间佩一把刀便无所畏惧。
一路向着南走,最后在繁华的长安落了脚,他自小在荒凉的北漠长大,从没见过这么热闹的街市,打心里喜欢。
他初出茅庐,虽记着师父的叮嘱,十几岁的年纪,也分不清谁人心怀不轨,加上住的地方在边疆,又没怎么与中原的人打过交道。
因着不知世事,是落魄过也狼狈过的。
最狼狈的时候,他在码头帮人搬远货物,却因着听不怎么懂官话,长得也有异族之相,便被旁人欺负,半分工钱都没拿到。
他什么都不懂,哪怕一身武功,却也不敢轻易动手。
路过的人都在看笑话,看够了笑话便一走了之,只一个小姑娘被几个仆人围着往船上走,经过他的时候小姑娘抬头看了他一眼,悄悄往他手里塞了个荷包。
她眼睛清澈得如同山谷中的溪流,递给他荷包的时候弯了弯眉眼,笑了一声,声音娇俏如同一只百灵鸟。
九七愣了半晌才低头看自己手里的荷包,荷包颇为破旧了,上面绣的交颈鸳鸯也磨损到起毛,但是里面有些碎银。
九七后来打听到,那艘船是往长安去的,后来他便也一路往南,在长安落了脚。
他不知那个小姑娘是否在长安,人海茫茫里也寻不见,但是他非常努力地融入长安,官话都是现学的,让人听得懵懵懂懂,一知半解的,时常惹笑话。
但是他学得很快,不久便能毫无违和感地融入长安那些儿郎里了。
他身手好,很快便被一个赌坊的老板聘请过去,替人当打手,九七就这么混迹于酒肆与街边市坊,倒也混出些名头。
他生得也俊俏,因着汉胡混血的缘故,多了几分说不出的韵味,眼角眉梢皆是风流,打街市走过,不知多少姑娘红了脸偷眼看他。
红桥垂柳,蒙蒙细雨,白衣少年意气风发,头发用玉冠高高束起,腰间是用银丝绣了暗纹的束带,脚踏青底薄靴,眉眼轻薄,哪个姑娘见了不动心?
赌坊离着烟花之地不远,莫说他因着练武锻炼成的那副身量,光是他那张皮相,便不知多少姑娘哪怕是不要钱也想与他春风一度。
骑马倚斜桥,满楼红袖招,端得上风流不假。
他脾气又好,说话也讨人喜欢,哪怕是对楼里的姑娘也没有看不起,没有架子,也常帮着楼里打发几个宵小之辈。
只是大概年纪小,不知那销魂窟的好处,对着姑娘们的含情脉脉也只是笑而已,最多口头上调笑几句,笑眯眯地喊声姐姐。
只是也有传言说九七心上早就有了个姑娘,要不然怎地浑身上下锦衣着绣的,身上的荷包却是那么旧的呢?
有姑娘大着胆子去问,他不否认也不承认,只是笑,笑够了便说旁的话题去。
再有人问他便像是烦了一般,直接说这荷包是他在老家与未婚妻的定情信物,他迟早要回去,找他心上的那只百灵鸟。
暗地里不知恨死多少楼里的姑娘。
他手里有足够的银钱,也不计较这些身外之物,哪怕路过个小乞丐,丢出去的都是块儿银子,久而久之,谁都知道他这里好骗钱。
街市上的泼皮无赖都怕九七,可是时间久了,也摸出他的性子来了,知道他这人吃软不吃硬,往后碰着他便是一张笑脸。
但说到底也是个十几岁的少年,总免不了年少轻狂,他做的又是招人恨的事儿,纵使武功高,暗地里旁人给下的绊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