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下马上去办,马上去办。”
豺犬落荒而逃,急急忙忙赶出去。
那碗酒,自然就留在桌子上。
“哎,”黑狼王叹息一声,取起那碗酒,大口干了。
豺犬的酒,他根本就没有下毒。
“留不得,留不得。”
喃喃低语,他慢慢闭上眼睛。
地底的天色,一直晦暗,急行军半夜,队伍终于赶到了黑狼寨。
令人疑惑的是,路上不计其数的岗哨内,根本没有多少人。
远远的,就可以看到寨子内明亮的灯火,还有来来去去的强盗。
这些强盗与外围那些穿着破烂的强盗对比,简直就是正规军与流民的区别。
可以听到,到处都是喊叫声,凄厉的哀嚎声,一排排失败者的尸首,被堆积到广场上,足有一千多具。
黑狼王对部下极好,不吝赏赐,却全部都在今天收了回来。
他设下埋伏,将外围强盗分批收回,招待他们的,是强弓硬弩,是钢刀铁枪。
珍宝堆积成山,广场上一边是尸体,一边却是足以令人打破头的东西。
财帛动人心,何况是下定决心抛弃基业的黑狼王。
蒙战回头,对盗贼小队挥手,示意他们先潜入。
数百道朦胧的身影,借助阴暗的天色掩护,往灯火明亮处摸去。
在他们身后,数千名黑甲士兵静默前进,枪尖包布,鞋子也垫上东西,前进无声。
黑狼王有些焦躁的在聚义厅走来走去,金币反射的幽深光芒不能缓解一丝心头的压抑。
不能再等了,他骤然下定决心,对左右心腹吩咐:“马上走。”
全都是绝对忠诚于他的部下,不忠诚的,或许不忠诚的,现在都在广场上躺着。
豺犬小心翼翼跟在他身后,露出谀媚的傻笑,他清楚,要想活命,必须表现得足够低调。
就在快出聚义大厅的时候,黑狼王毫无预兆起手一掌,返身就击在他胸口。
噼里啪啦,骨头断裂,内脏破碎的声音闷成一声。
煮熟的虾米一样,这个助纣为虐的家伙弓成一堆烂肉,死得不能再死。
黑狼王讥诮的扯起嘴角,毫不留恋的走出聚义大厅。
外面,最后的五百强盗整齐列成十排纵队,每队五十人。
“弟兄们,我们纵横黑狼山四十年,劫掠的商队,数以千计,玩过的娘们,也有几千个,发放的金币,每人平均下来,都有数百。”
他琢磨了一下措词,继续说:“我老黑的性子,大家都了解,对真正的兄弟,那是不会亏待,像这些家伙(他指指躺满广场的强盗)都不是和我们一条心。”
“我想好了,今后,我们要做好人。”
广场上响起一阵骚动,强盗们不安的窃窃私语,但暂时没人站出来反对。
烧杀抢掠,无恶不作这么多年,叫他们回去做好人?还不如直接翘辫子实在。
他们了解黑狼王,这位爷心肝都是黑的,定有后话。
“我打算好了,已经买通道路,我们去地面,买下一块封地,诸位都是卫兵。”
黑狼王布下重赏。
“大王,我们在这里快活,为什么要到地面上去当大头兵啊?”
“对啊,累死累活,每年都只有几个银币,还不能快活,受律法约束。”
“以后找娘们还要花钱,这不是堕了我们黑狼山的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