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盗们服从的,是能够为他们带来利益的大王,就算黑狼王说如今这里呆不下去,我们去其他地方抢劫,他们也都没意见。
可跑到个领地去当卫兵,脑袋被驴踢了?
“稍安勿躁,我自有谋划,你们知道贵族是什么吗?贵族,就是凌驾于贫民上的特权阶级,我当了男爵老爷,你们就都是我的子弟兵,看上哪个婆娘,只管抢,哪个王八羔子敢阻拦,打得他去见阎王,”
“谁说我们要放下老本行?又不是只有地底才有强盗,地面世界可也不安稳得紧,哪个商队油水足的,我们杀他们男人,抢他们女人,用金币铺地,用美酒的欢香,用女人的体温,打造一个属于我们的领地,不比当强盗有出息?”
黑狼王当了这么多年强盗头子,深刻知道手下这群杀人不眨眼的家伙奢望渴求的就是这样的生活。
假若他真的当上‘男爵老爷’,怕是有方地域要多灾多难了。
“大王万岁。”
听说可以明目张胆的做坏事,这些强盗哪里会不开心。
“大王高瞻远瞩。”
“大王简直就是神人转世。”
“大王今年是男爵,明年就是公爵,大后年就是国王。”
多年的强盗油子们,纷纷拍马屁。
欢呼声,赞颂声,响彻云霄。
蒙战挥手示意部队停下,到了这里,已经可以看到后排强盗那激动得发抖的身躯。
仿佛他们已经看到自己搂着鲜嫩的少女,美酒铺满地面的画面。
三百把硬弩悄悄竖起,蒙战缓缓将手下压,直到与地面平齐。
咻咻咻咻,弩箭如暴雨般骤然浮现,漆黑的夜幕中洒落一层金属光辉。
整整齐齐排队接受检阅的强盗根本没有防备,就连黑狼王,都已经忘了将大部分哨探强盗都收回寨子的事实。
突袭者的装备是如此有力,以至于很多后排的强盗身上密密麻麻插满弩矢。
哀嚎声,惨叫声,夜晚风声呼啸,将它们远远传递出去。
好似整片黑狼山,都充斥着鬼怪。
就在金山珍宝堆旁,大队黑甲士兵犹若幽灵浮现,在弩箭手的有力支援下,他们一个突击就将强盗歼灭大半。
血水将黄金染成赤黄色,火堆被踉跄倒地的强盗压熄,不知谁扔了一把火,整个山寨都开始燃烧起来。
装备精良的双方在火海中来去冲突,尖矛锐剑挥舞,铁甲敲击的砰砰声,兵刃折断的咔嚓声,有些士兵失去武器,就猛扑上前,于是两人翻滚着在泥泞的土地上展开搏杀。看不清人影,灼热的火光烤得铁甲烘烫,杀得兴起的汉子随手解开锁扣,赤膊上阵。
黑甲士兵太多了,他们滔滔不绝,前仆后继,黑暗中默不作声的一批批浮现,弩箭声不绝于耳。
于是强盗们知道,所有的反抗都是枉然。
不知谁叫了一声:“大王跑了。”
殊死抵抗的强盗们回头一看,果然黑狼王已经踪迹渺渺,就像他从来没有出现过一样。
“跑啊,”强盗溃散了,他们凭着对山势的熟悉,对山寨的了解,死命奔逃,有人俯身从财宝堆里捡满一兜黄金,可惜还没跑几步,就被劲弩穿透。
大部分强盗都消失在群山之间,由于天色,地势等原因,就算黑甲军极力阻拦,依旧还是跑了不少。
“大人,发现一个活的。”
很久后,往聚义大厅搜索的队伍回来,发现了一个山寨的大人物。
这个浑身珠宝的家伙惨烈得好似马上就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