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高二,我就喜欢抬头看,看远方的云,看近处的的树,看蔚蓝天空下的影子。
在学校里,我变成了好班最差的学生,没有人知道我那一段受了多少罪,甚至差一点得抑郁症,但从来没有人问过我,我也从没对别人提起过。
一个人的生活也挺不错,一个人吃饭,一个人睡觉,一个人逛街,也没有人说主动邀我出去,除了李澳。
李澳也学习了传媒编导,这家伙最热爱编故事。有一次路上碰到个傻子,那个傻子爱做拔枪的姿势,李澳就开始编了:“知道吗?那个人是我哥的教官,我哥在部队的时候,那个人是个少尉,可到最后,父母去世,女朋友跟别人跑了,他就疯了,但他从没有忘记拔枪的姿势。”
我板了李澳一眼,说:“滚一边去吧。”
李澳我们俩在高一认识,他很胖,他拥有了他这个年纪不该有的身材,天生是负责来搞笑的。圆圆的脸,啤酒肚,大象腿,其实长得挺帅,一脸的痘可能是上天嫉妒他,总要给他些缺点。
在高二的时候,他对一个女生表白了两次,都以失败告终,他也不再奢望和那个女生在一起,而是更加努力的去学习。
高三下学期,传媒编导就要到南京考试,考了大约一个月,回来之后,他激动的对我说:“哥,我看到邹尊了。”
“他怎么样了?”我急切的问。
“他说他现在在cd,他喜欢的那个女生在cd,所以……”
我明白了,为了一个爱的人,可以牺牲自己的一切,邹尊默默的喜欢着那个女孩,而一直没有对她表白。
那个女孩最后找了个男朋友,高中毕业就结婚了,女生结婚了,而新郎却不是邹尊,邹尊给我打电话,哭了一晚上,一直在说自己多么努力的想对她好,可是,到现在一切还是无济于事。
李澳把拍的照片整理成文字,那是邹尊的第一篇小说,邹尊在和我视频通话中,双手紧握着那本书,他感动到说不出话,他的书被投进了《cd周刊》上,而且成为了第一个不满二十岁就能登上《cd周刊》的人。邹尊出名了,他也没有去上学,每天都是忙着去签售,他的书第一天出版后,盗版就出来了,当然,我看的是盗版,因为正版我根本买不起,售价竟然高达五十元,那可是我一个星期的饭钱。
一个月后,邹尊给我发来一套正版图书,我看着书,感觉前所未有的激动与感动。
书里的内容有改动一番,比之前感觉提升了档次,出名真的不简单,邹尊从那时起就开始天天我在家里,用纸或用电脑写小说,每天都要强迫自己去完成两万字,要是我,把这十几年上到学,学到的东西,都不一定能天天扯出两万字,更何况是写故事。
李澳也写,他写的是小品一类的,当然他也试着去写玄幻小说,我很支持他们的举动,至少这些都是他们的爱好。每当他们写完后,总会先让我看看,我每次都会用手机拍下来,和别人说话时,总爱漏出照片,笑嘻嘻地说:“这俩是我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