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无头不走,鸟无头不飞。董俊哲的死使公司陷入了混乱。
董事长是公司的最高管理者,公司利益的最高代表,领导股东会。他可以随时解除任何人的职务,除了董事和监事。因为董事和监事不是公司雇员,而是公司的主人及仲裁人。它的产生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通常情况下,大股东权利大,担任董事长的概率高。董俊哲既是公司的创始人,又是最大的股东,顺理成章的成为董事长。
现在情况变了,董俊哲撒手西去,董事长出现空缺。补选董事长是当务之急。
高汉福以公司副董事长的身份提出召开临时董事会议,选举新的董事长。
在董俊哲离去后,高汉福接任董事长情通理顺。他是第二大股东,在公司的领导力任人皆知。公司这艘航船只有他掌舵才有可能摆脱当前的危机,没有其它人比他更合适。
不料董事会议还没有开始,律师带着董志辉走了进来。
“现在宣布一个股权变动事项,董俊哲董事长把自己持有的股份全部转给儿子董志辉。本律师行认为转让手续合法有效,董志辉原来持有天龙科技公司股权104%,加上董俊哲转让的13%,合计持有公司股权1404%,为公司第一大股东。现在来参加公司董事会。”
“董俊哲董事长身前留有遗嘱,本律师行与另两位无利益关系的人是见证人。合法有效。”公司律师补充了一句。
消息一宣布,全场的人都瞪大了眼睛,连刘慕桃都没有想到。
董俊哲刚过六十岁,身体一直很好。何时立有遗嘱,为什么立遗嘱。因何把股权全部转给董志辉,这些疑问同时出现在每个人的脑子里。
理论上,在儿子没有进入公司之前,应当把股权交由妻子刘慕桃打理,她是共同继承人。即使要给儿子,一般要有一个过渡阶段,待董志辉能上手后再转交。
他的死是场意外,而遗嘱中明明写着“从我遭遇不测的那天起,我所持有的所有公司股权由儿子董志辉继承”。难道董俊哲知道自己会遭遇不测?
董俊哲留下的股权转让遗嘱上面写的明明白白,容不得怀疑。
高汉福没有想到会出现这种变故。
此前他以为在董俊哲没有交待的情况下,董家所持有的股份会由刘慕桃打理。刘慕桃有自知之明,不会接手这个烂滩子。刘慕桃是自己的老情人,会知难而退,最有可能的是让位于他。他可以浑水摸鱼,轻松当上董事长。
在他的盘算中,根本没有董志辉的拉置。他知道这小子不愿意接受父母的安排,大学毕业后一个人跑到南方去“淘金”。最有可能的是董俊哲的股权一分为二,刘慕桃和董志辉各持有不到百分之八,最多与自己持平。如此以来,谁担任董事长就需要看其它股东的态度。这方面高汉福有绝对把握,因为董事局里多数是他的人。
只要自己接任董事长,慢慢他就会增加公司股本,稳稳站上第一大股东的位置。以后即使董家想夺权都难。
事起突然,高汉福没有预先和其它交好的董事们打好招呼。
这种情况下真要投票选举的话,结果存在着变数。闹不好会使公司权力之争摆上台面,对自己的名声并不好。终究从社会而言,董志辉是明正言顺的公司第一大股东,而他这个第二大股东叔叔与侄子辈争权难免被垢病。
董家现在持有公司股权1604%,自己包括儿子才持有904%,两者相差悬殊。
“董事长啥时候立的遗嘱?”一位董事有点不相信。
“遗嘱订立时间是三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