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什么不舒服,反而觉得蛮有趣的。同事和他讲话很照顾他的‘情绪’,随他一起跑调。同学们私底下学他说话的腔调,把他用得不恰当的诗句用来相互调侃。
今天高光明穿了一身白色的运动装在篮球场上,有一帮男生正在打篮球。他自称酷爱运动。从大一第二学期开始,他教李美真他们班的法语语法和写作课,但他亲自授课的时间总共没几次,前期课时都是他的两个助教在讲。他在学校的时候,系里面各种比赛,演讲,写作征文了,活动是特别的多。他每个学期还要回国外的大学里工作两个月或者半年之久。
“李美真,你怎么如此快就返校了呀?”高光明呲着大白牙笑容可掬地问李美真,她看着他向她走来。
高光明没有像授课时戴着眼镜,穿着考究的灰色,蓝色,或者米色的西服,一脸正经和严肃,让人产生距离感。现在他看上去倒更像个时尚‘小开’,有点儿男模的的派头,从头到脚都是时尚的运动装扮,看上去英俊又潇洒,给人一种轻松愉快的感觉。难道是法国人就一定会穿衣打扮吗?他留着很帅气的分头,乌黑浓密的发丝自然地微卷,蓬松,滋润又光亮。他身材特别高大,健壮。如果你只看他的体态,你会觉得他就是个强壮的北欧人。难不成这喝牛奶吃面包长大的人同喝粥吃馒头长大的就是不一样呢。不过他的皮肤太白净了,还有粗黑浓密的眉毛和大眼睛,用‘剑眉星目,面如冠玉’来形容他的长相一点儿亦不过。这样的他,无论从哪个角度看,也是符合‘国民老公’的形象呢。他给同事和朋友的表面印象就是一个绅士,一个知识分子,一个风流倜傥,幽默风趣,甚至有点随和的谦谦君子。这样的人不要说女人喜欢,男人也是愿意和他交往的呀。
他在学生的眼里是什么样的人呢?上过他的课的学生会这么说,他很刁钻,雄辩搞怪,时尚耍酷,什么都要最完美。典型的完美主义者,变态的强迫症发作者。在教室里他曾微笑着感叹全班的学生思维太懒惰,做人做事缺乏激情和热情,就是在虚度自己的青春年华。当时大家都不明白他的指责。后来他指名道姓要一些男学生放学后和他在操场上运动。他们还真去球场和他打球了。他和同学们快乐地聊天。当有人问他靠什么生活,他说是他的爱好写作,而不是教书。他告诫他们说人生的目标是战胜自己的弱点,发挥自己的优点特长,找到自己的社会立足点。接触渐渐多了,男生们了解了他,居然肯接受他的思想。他似乎对女生们更宽厚些。他自诩他的国家将女性视为拯救者,是美的‘化身’。不过的确也是,当年可是圣女贞德拯救了法国。虽然他不要求所有女生都去运动,可女生们还是有点怵他,但是私底下都是他的迷妹。她们觉得他帅,帅的不要不要的。她们把他犀利讽刺的语言说成是幽默,机智,口才好。而男生们不仅佩服他的才华,还羡慕他的座驾,一辆黑色的跑车,他说那是他用稿费买的。正因为师生之间有了互动,增加了互信。所以后来只要他上课,男生不会翘课,女生是舍不得翘课。总之同学们内心还是认可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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