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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9章 让我咬一口

    胎记,又是胎记。

    所以上一辈子这个男人没有胎记的原因果然是基因问题吗?几近完美的基因排序,排除了拥有胎记的可能。

    他的手还没有收回,格尼诺克抢先握住了他的手腕。

    “被我抓到了。”格尼诺克支撑起上半身,惩罚似得在陈方允的食指指尖轻咬一下,“小家伙,你想干什么?”

    陈方允的手在虚空中握了握,没能收回来。

    “你的眼睛是暗金色的。”陈方允盯着格尼诺克的眼睛说。

    只有凑的非常近才能看出来。

    格尼诺克眨眨眼:“别担心,你也会有的。”

    拉萨姆博家族的象征之一。

    “你要把我变成吸血鬼吗?”

    格尼诺克松开陈方允,从棺材里面出去。他晃了晃摆在桌上的几个小瓶子,瓶壁被撞击发出滴滴答答的声音。

    一把药丸出现在陈方允面前,伴随着的是吸血鬼亲王那只苍白修长的手。

    “吃掉。”

    “这些药丸太大,吞咽起来会很难受。”看起来乌漆漆的,一定不好吃,数量还这么多。

    下一秒所有的药丸都被整齐地切成四瓣,乖乖躺在格尼诺克的掌心里。

    陈方允表情微苦,看着他的表情格尼诺克隐秘地勾起嘴角笑一笑,很快他就将这抹笑压下去。

    “乖,把它吃了。”

    和活了上千年的格尼诺克来比,陈方允在他眼里和新生婴儿无异,对方是他认定的私有物品,只要他喜欢,再怎么宠爱都不为过。

    无奈之下陈方允只好把药乖乖吃下去,睡了一觉并没有让他感觉好太多,他还想继续睡下去。

    这个世界陈方允和吸血鬼的立场是一样的,尽管他流淌着女巫和猎人的血脉,但他其实只是一枚弃子。

    所谓的送他离开这里不过是个幌子,他是个混血不假,但他除了能够施一点微不足道的小法术之外没有其它能力。唯一的可取之处大概就是他是个黑发黑眸的亚裔。

    女巫氏族寻找了很久才找到一丁点蛛丝马迹,七百年前的拉萨姆博的吸血鬼亲王殿下似乎对亚裔有些偏爱。

    就格尼诺克本人来说的话,他确实是对黑发黑眸的亚裔少年十分感兴趣,被他初拥的亚尔弗列眼睛是黑色的。不过再感兴趣也掩盖不了他们的血很难吃的事实。

    陈方允是他从第一眼就决心必定要独占的小血奴,美味又漂亮,他所有苛刻到近乎变态的标准几乎都是为陈方允量身打造的。

    格尼诺克的提前苏醒少不了女巫氏族的手笔,故意假装要将陈方允送出城去,暴//露在途中经过的吸血鬼眼前。

    一个“巧合”的时机,一个俊美稚嫩的少年,最能勾起那些吸血鬼肮脏的想法,吸血,或者是其它。理所应当的陈方允会被带回去当做血奴。

    以格尼诺克特殊的嗜好,总会有人将陈方允献给他。

    可是这些女巫氏族掌握的信息在历经了那场吸血鬼势力大换血后已经渐渐不再被人提起,巧合的是格尼诺克醒来的时机如此的巧妙,刚好遇见陈方允。

    运气好的话女巫氏族下在陈方允身上的咒术得以发作,这些吸血鬼会开始内乱。运气不好也不过是折损一个几乎毫无用处的陈方允,对于女巫氏族来说是百利无害的事情。

    格尼诺克亲亲自己的小血奴把对方抱坐在自己的大腿上,两个人的视线勉强平视。

    陈方允一只手按着对方的肩膀尽力维持自己的平衡,小血奴低垂着眼面无表情的样子让格尼诺克鬼使神差地在对方下巴上亲了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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