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雨过后的山林里空气格外清新,植物被雨水冲刷后散发出来的清甜香气充满肺腑,让人身心舒畅。
吉喆的冷脸都缓和了几分。
林间郁郁葱葱,吸饱了水分,催生出很多大大小小各式各样的菌菇。
吉喆没多少野外生活经验,也不知道哪种能吃哪种有毒,干脆都舍弃不取,专门盯着肯定能吃的动物。
本想着掏几个鸟蛋,抓几只山鸡野兔什么的就不错,能找到水流的话还能再搞点儿鱼。
没想到这可不是他那个时代被过度开发过的山林,这里的林子还是动物的天下。
走不多久,他就打到了两只肥兔子,还看到了鹿。
既然这样的话,说不定也会有野猪什么的呢。
这会儿瘦巴巴没什么肉的鸟就完全不在吉喆的眼里了,一心只盯着肉多的猎物了。
没有打猎的经验不要急,他耳目极度灵敏,速度快,力气大,十个老猎人也没有他的本事大。
经验这东西,失败几次就能总结出来了。
吉喆不知道这会儿自己两眼放光神采奕奕的样子多有活力,全不像之前半死不活行尸走肉的样子,总算有了些符合年纪精神头。
怕被其他野兽捡了便宜,从外面套着的旧僧衣上撕下两条布条,把两只兔子捆在一起背在背上,朝着方才看见的那头鹿的方向追过去。
在林间穿行,吉喆再度确认,莫名到了这个地方之后,他的体质真的是再次进化了,精细控制之下,如今他能在陌生的林子里穿梭儿不发出一点儿动静,而林子里要是有一点儿动静,也逃不过他的耳目。
这才是他敢肆意在虫蛇密布的山林间狩猎的倚靠。
吉喆的脚程极快,过山风一样嗖嗖地就追上了他方才盯住的那头鹿。
那是头皮毛油亮,颇为肥壮的雄鹿,正悠闲地吃草,是不是抬起头竖着耳朵警戒地听着周围的动静。
吉喆无声无息地挪动到一个方便出击的位置,盯住雄鹿,眯起眼睛。
雄鹿毫无所觉。
兔起鹘落间,吉喆猛虎下山般疾扑而上,一球棍兜头砸下,雄鹿来不及反应就被砸的重重歪倒,不待它挣扎起来,球棍又砸落下来,咔嚓一声,颈骨断裂,雄鹿登时倒毙。
吉喆站起身,甩了甩球棍。
昨晚上开始,他好像已经砸了好几个脖子了,这可真是个有效率又有效果的好招式。
嘴角不自觉地上扬。
把两只兔子挂在腰上,抓着雄鹿的腿扛起来,顺着空气中水汽指引的方向往水边走。
吉喆准备先把这几只吃了再看要不要继续打猎。
雨后的林子水汽浓重,他压根没有迷路的可能。
扛个扁担一样扛着鹿一路奔到溪水边,吉喆把鹿往地上一丢,兔子也解下来放一起。
外面碍事的僧衣一脱,只穿个短袖运动衫,摸出鞋底藏的刀片,准备剥皮。
“哎呀,好巧碰到小兄弟你,真是太好了!”背后一个声音貌似惊喜地笑道。
吉喆飞快地手一翻,刀片夹在指间,另一手抓起球棍,转身一看,果然是那个叫陈泗的家伙。
坐着的时候就觉得这人又高又壮,一站起来果然,目测怎么也得有个一米九多,身上穿的都是绸缎,样式也是文质彬彬那种,风一吹,却能显出衣服包裹下流畅紧实的肌肉线条。
吉喆浑身紧绷,一股被大型猛兽靠近的威慑激得他站起来,微微躬起身子,做出个随时可以攻击的戒备姿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