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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第 14 章
啦一响。

    夏偃全身惊跳,锐利的目光一扫,肩膀的肌肉放松下来。

    “黑熊……你怎么来了?”

    苇草里头钻出一个满头草屑的男人来。其人名叫“黑熊”,人如其名,又黑又熊。

    但是能打。

    黑熊扑棱着头发上的异物,顺带薅下一把纷纷扬扬的头皮屑,又从腰间撸下个盛水的皮袋子,丢给夏偃。

    夏偃接了,地上抓把草擦擦,才仰头喝了一口:“多谢。”

    “头儿,也该走了吧?”黑熊说。

    没回音。夏偃依依不舍地看象台。

    “耽搁这么多天了,徐都的兵都是他妈的猎狗,咱们兄弟都是偷偷越境进来的,藏不住啊。”

    夏偃这才用力点点头,想说什么,却又忘了。

    ——当然不可能孤身一人的来“守护”。他再自负也不敢说这种大话。

    从再次接近赤华开始,他从手下的队伍里,选出最可靠的几十人,潜伏身边,必要时予以援助。

    当然都不是什么精兵强将,而是良莠不齐的、跟他一般命运的可怜虫。四年来,流离失所的百姓不只他一人。有的是迫于战乱,有的交不起税,有的是被贵族侵占了田地,有的被人设计为奴。

    这些人,被贵族和地主们所厌弃,称为““流民” 或者“野人”。

    从他们当中,夏偃一步步脱颖而出,成了这些人的领头。

    黑熊年纪比夏偃大一倍,但他对这小子心悦诚服:多少人活着只是为了吃粮食;而他呢,他心中似乎始终有个不灭的信仰,让人敢于托付。

    而且他有底线。别的有组织的流民,没三五月就堕落成无恶不作的强盗,被乡里乡亲人人喊打,最后多半不得善终;而他,劫富济贫也做,无主之财也取,甚至偶尔从战争中牟利——但绝对做不出来诸如从小孩手里抢吃食、抢柴火,或者欺负过路少女这种事儿。

    唯一的缺点就是他经常发呆。比如现在。

    黑熊不得不轻轻推了他一下:“喂,喜鹊、瘦猴、螳螂、肥猪他们,昨天差点让人发现,眼下已经撤到郊外去了。咱们到底从哪儿撤,你给个话。白狐!”

    夏偃这才猛地站起来,扶着银杏树,有点头晕。

    贵族们有姓有氏,有名有字,而很多庶民连名字也没有。反正他们大多孤老一生,不需要体面地跟人打交道。

    所以夏偃手下这拨人,为了互相好认,都给自己披了生动形象的动物皮。原本没名字的,便以兽为名;原本有名字的,也干脆改了。

    夏偃也一样。这些人多半连“偃”字都不知道怎么写。

    于是他便一直被叫做“白狐”。

    白狐声名远扬。不知情的人听了,多半会陷入遐想,这个年轻的游侠大约是个面如傅粉、男生女相的尤物,又或者是个狡诈如狐,笑里藏刀的小不点。

    甚至,会不会是个魅力惑人的女匪大王,趁着月黑风高,每天去村里捉个压寨新郎?

    只有少数人知道,白狐之所以叫白狐,是因为他总是抱着个素白的狐裘领子,对它自言自语,百般爱护,睡觉也枕着它傻笑。

    夏偃习惯性地摸摸怀里,空空荡荡。“白狐”从此名不副实,令人伤感。

    他凝神细思一会儿,告诉黑熊:“让兄弟们分拨撤吧。鸨羽关不好过,咱们分三批,向西潜进大夏,十日后老地方集合。至于我……”

    他耍赖似的一笑,刚聚起来的一点点威严,霎时间化为孩子气。

    “我再待一日,晚一天再走。你们别等我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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