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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三章
    放学前他们老师布置了任务,让大家去操场捉蜻蜓做标本。郑雪认字不行,但是捉蜻蜓很行,完成课业之余还多抓了一只塞进文具盒,但小昆虫不受制,一放飞便满屋子乱窜。宋唐去时郑雪正追着蜻蜓满屋子跑,她于是放下书包,也加入追捕行列,俩姑娘上蹿下跳都逮不着,还把家弄得一团糟。就在郑雪被茶几腿儿绊了个狗吃屎时,周丽萍到家了。

    “小祖宗,你要把家拆了吗!去,阳台罚站去!”

    她倒认错,走去阳台罚站。宋唐怎么说也算一帮凶,乖乖跟去罚站。

    周丽萍哪能让客人罚站,叫回来:“算了,跟你哥练字去!”

    于是二人跟去书房练字。

    那会儿还没拆迁,他们家还有一小院儿。院西一间房,通透光线好,是郑雷练琴写字的专用房。靠墙一架立式钢琴,靠窗一张四角书桌,桌上有几张写了字的书画毡子。

    郑雷给她俩一人一份纸笔,自己也拿一支,蘸墨开始写。

    “这叫出锋点。”再一笔,“长横要逆锋起笔。”又一笔,“竖分为短竖、悬针竖、垂露竖。”

    宋唐皱了皱眉,转头看郑雪,郑雪的眉毛已皱成川字。

    哐哐两声响,是郑雷反手敲桌面,眼神冰冷,神情严肃。

    宋唐回头,不敢再动。

    郑雪装模作样写了几个字,扔了笔往外跑:“我去上个厕所。”

    宋唐忐忑着写了一横,停笔过重,墨汁竖向散开,像极了带刺的毛毛虫。

    “逆锋起笔,没听见吗?”

    不是没听见,是没听懂。

    顿了顿:“我也想去上个厕所。”

    没有回应便抬头,对上他冷冰冰的眼,又埋了头,不敢再提。

    郑雷提笔写诗:阳春布德泽,万物生光辉。恰逢斜阳透过格子窗照进来,湿墨未干,反射点点光影,倒真有几分生光辉的样子,他觉得他这句诗写得很应景。抬头一看,对面的人儿还在纸上画毛毛虫。

    可能天时地利他心情不错,难得有意指点,便绕过书桌朝她走近。宋唐畏惧他的气场,躲避时不小心踩住他散开的鞋带,他使力往回撤,她才发现,猛一抬脚,郑雷重心不稳后倒,她伸手捞他,没捞着,吃饱了墨的狼毫上下一舞,舞了郑雷一脸的墨,那墨汁儿非但不凝固,还滴落着往下淌。

    “诶呀,对不起。”

    郑雷一言不发,走了出去。

    郑雪为这事夸她:“你竟敢泼他一脸的墨,你太牛了!”

    那段时间有一首流行歌叫《2002年的第一场雪》,郑雪老哼唱。

    宋唐不解:“都2004年了,为什么唱2002年呢,2002年的第一场雪很大吗?”

    郑雪:“我不记得了,那时候我还很小。”

    宋唐想一想:“那时候我也很小。”

    “我现在看那些一年级的小孩儿,觉得好幼稚。”

    宋唐:“我也觉得幼稚。”

    过几天,郑雪不唱这了,改唱《情人》。

    “你是我的情人,像玫瑰花一样的爱人,用你那火火的嘴唇,让我在午夜里无尽的销魂。”

    宋唐不懂何为销魂,只是回味火火的嘴唇,得吃多少辣椒才能吃出火火的嘴唇。

    他们学校后门有家酸辣粉,郑雪吃粉时放了很多辣椒,辣得眼泪鼻涕直流。

    哆嗦着嘴问宋唐:“我现在是火火的嘴唇了吗?”

    宋唐看一眼:“这火火的嘴唇也不怎么好看嘛。”

    郑雪把勺子背面当镜子使,噘着嘴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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