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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一:年少欢喜
视一眼,撬了废弃便利店门上可有可无的锁,破门而入。

    雨中孤零零的秦之瀚,便利店门口戚戚然的余一彬,碰到彼此像是这才打开了音效开关,闹腾到旁人脑壳疼。

    余一彬可烦秦之瀚了。

    秦之瀚从小到大都是风云人物。他爹是大老板,妈是曾经小火过一把的小歌星,集合了帅爸美妈相貌优点的秦之瀚自是长得眉目清俊,往一票粉雕玉琢的娃娃堆里一放,那张脸也格外鹤立鸡群。日后长开了,他身形修长,轮廓分明,成绩好偏偏又和别的尖子生不一样。

    他就从未认真坐在教室里自习过,旷课、不交作业、打架打游戏一个都没落下,眼珠子一转,不知道又在打什么蔫儿坏的主意来。只是他这番皮又痞,倒是吸引了不少青春懵懂的小迷妹。加之他又会打篮球又会弹琴唱歌,就算技艺不精,胜在可以全方位地耍帅,屁股后头追着的粉丝团少说可以绕着学校两三圈。

    作为田径队主力选手的余一彬人气也不差,但和秦之瀚一比,那也差了不止一星半点。每天他放学训练不知道有多少好看的姑娘跑过来端茶送水喊加油,聊着聊着,末了原来都是想要见一见与他一起放学回家的秦之瀚。

    某一天傍晚,他们一边吃街角摊边的老鸭粉丝汤,一边啃不怎么卫生的羊肉串儿。夕阳西沉,落到河堤上头。暖色的余晖映在下头带着泥沙的海水上,把泥浆色的水照得波光粼粼,晃花了人眼。

    “你说你这么多女生追,烦不烦啊”余一彬吸溜着粉丝,吃相邋遢。

    “烦。我喜欢的没追我。”秦之瀚看余一彬吃得爽,非得从余一彬碗里抢吃的。

    秦之瀚多年洁癖,偏偏碰到个不讲卫生的余一彬,小时候吃他苹果,喝他水杯,用他筷子,生生把秦之瀚的“东西不能让别人碰”的富人毛病给治好了。如今大了,秦之瀚开始以牙还牙,自己碗里的没吃完就总要去抢余一彬的,屡试不爽,也不知道是为了啥,上赶着吃别人口水。

    “哟呵你喜欢谁啊我咋不知道”

    “你瞎呗,这都看不出来。”

    “卧槽,我还真不知道有哪个姑娘不喜欢你。隔壁那超正点的校花你不喜欢她整天又是送晴天娃娃又是送巧克力的,对你简直了啊,哥们儿你这都看不上”

    “切,你喜欢她”

    “我喜欢有个毛线用啊我喜欢的反正都喜欢你了。我已心如死灰,立定成佛。”

    两人安静地吃完了零食,秦之瀚打了个嗝忽然说“我想表白。你得帮我。”

    余一彬一愣,抬眼看他。秦之瀚吃的重辣,嘴唇和脸颊都辣得通红。他心里突然有些别扭,心脏像是打了结,刚填饱的肠子像是打了结,脑袋也像是打了结。他解了半天解不开,秦之瀚看来不过一两秒的时间,余一彬爽快地说了声“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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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之瀚表个白步骤多、排场大、麻烦之至。

    首先要租下一个小公园,公园里得有喷泉,能定点喷水,同时音乐得是他亲自录唱的。因此第二步,他还得创作首曲子出来。

    “一彬,你说能不能抓了萤火虫放”秦之瀚小少爷从没下过乡,对这些自然界的小玩意儿都不怎么熟悉。

    “很难捉了很快就会都死光了。你还不如搞一些装饰灯挂在周围,或者用蜡烛摆成爱心啥的,我看他们告白都这么玩儿。”

    余一彬的老爸是个昆虫学家,他小时候,他爸天天带他到乡野之间,美其名曰学习生物、回归自然,实则他整日里爬树偷蛋,上蹿下跳,捉鸟捉鱼,放飞自我好不乐呵。那会儿他萤火虫可没少捉,只是放到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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